文/亦文
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诗115:8)
They that make them are like unto them; so is every one that trusteth in them. (Psalms 6:9)
宣教历史
对曹雅直而言,最强烈的文化冲击莫过于当地对偶像崇拜的痴迷。在英国的时候,他只在圣经里读到过迦南人拜偶像;到了中国民间,才看到当地百姓如何亲手泥塑木雕,又如何把制成的偶像高抬入轿、并对它屈身下拜,敲锣打鼓,焚烛进香,即使汗流如注、筋疲力尽,也在所不惜。初为人妇的曹明道则为学习方言、操持家务,包括如何在中国熨洗西装、做烘焙而绞尽脑汁,因为水土不服还大病一场,甚至昏厥濒死。
最让这对年轻夫妇头疼的,则是当地人对福音真理的冷漠。五马街的礼拜堂虽然有时候一天会有近千人进来,但总是看热闹的多,真心向道的少,而且中国没有“听”道的传统,三教九流进出礼拜堂如同进出茶馆饭店,呼朋唤友,吆喝买卖,嘈杂声喧。用曹雅直自己的话来说便是:“十次失败才能换来一次成功。”
除了男校中先后有四名男童受洗外,早期信徒中还有好几位是出家人。1871年11月,曹雅直和同工向一名和尚讲解福音,他信主后便离开寺庙返乡务农了,并热心和乡亲分享救恩,成了方圆十几里的新闻。另一位从小出家的老和尚,断断续续参加了两三年聚会后,也正式申请受洗。但是教会负责人不得不告诉他,你不能穿着袈裟做基督徒,也不能靠香火钱过日子。老和尚听后非常绝望,因为他这把年纪是不可能再改行谋生了。他唯一能做的,便是把主持之责让给别人,自己仍然寄居庙中。有一天,他换上一身干净衣服跑到河边,祷告之后栽进水里给自己施洗。不仅如此,他还向一位和他同龄的香客传福音:“我活了七十岁,做了六十年主持,拜了一辈子这些东西,但是这两年我再也不拜了。老兄弟,你我都一把年纪了,请到里面来,让我告诉你该拜谁,又当如何拜,才能得到天上永远的福分。”不久,这位香客也成了五马街的慕道友。[1]
经文默想
诗篇115篇于以色列人被掳回归,重建圣殿之后写成。其中有一大段将偶像与真神比照的经句。(参诗115:3-7)以色列人因悖逆而亡国,或因圣殿中没有神像,而遭到周边异族们的讥讽:“你们的神在哪里?”来自外邦人的诘问反而坚定了以色列人的信仰:即便约柜不知所终,即便祷告不蒙垂听,即便圣城已沦为波斯行省,但他们所信的神仍然安定在天,从今时直到永远。在巴比伦流放了数代的犹大人,已深深认识到偶像的虚幻——即便看得见摸得着,却不会说不能动,看似金银其表,其实败絮其中。可以说,这首诗篇乃是一场有形有体的偶像与无形无相的真神之间的两大信奉群体的护教性对话。犹大人深知,他们亡国却未灭种,重归故里、重建圣殿,都是出于神的信实和守约,因此诗人开篇便明宣:“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
今日应用
在自视为基督教王国的英国,曹雅直夫妇对偶像的认识一定非常模糊和抽象;直到他们置身于偶像林立、遍地神佛的温州城,才真正体验到“偶像的权势”。当他们重读旧约中有关偶像的警告,势必增加了一层感同身受的领悟。宣教禾场何尝不是一个“神学延伸班”?在原居地的教会和神学院耳熟能详的经句,到了异域异教的处境中,将经受“真金不怕火炼”的考验;在与其他宗教信奉者的辩论和争战中,福音使者才能更深一层地体会基督信仰的真实和宝贵,才能心服口服地宣告:“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另一方面,拜偶像的群体中,也隐藏着寻求真道的灵魂,比基督徒更清楚偶像的虚妄。他们之所以拜了一辈子偶像,是因为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听见真道,认识真神。“朝闻道,夕死可矣。”这些温州见证提醒我们,即便是“十次失败才能换来一次成功”,仍然值得。进入宣教禾场之后,有哪些现象更新或加深了你对圣经的理解?你是否将“异教徒”视为仇敌?或是泯顽不化之人?你是否可以尝试用神的眼光看他们,把他们当作隐藏在其他信仰群体中的慕道友?
代祷事项
- 由于中国文化的大一统特性,常被称为“酱缸文化”。为中国的宣教士祷告,愿主帮助他们能更好地跨越文化蕃蓠,在传福音的同时,用敏锐的属灵眼睛洞察各地文化背后的价值观、世界观。
- 中国社会近几十年来的快速发展,导致我们同时面对“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群体。愿主点亮传道人、牧者的眼睛,有智慧面对这些不同群体的生命需要,以福音赢得不同的人群。
- 不少城市的教会因为缺乏对文化流动的敏感,以至于教会人群结构单一,无法进入、赢得多元文化的城市人群。愿主恩待中国教会,兴起不同类型的教会,回应多元文化人群的需要,也求主拓宽牧者的心,建立多元合一的基督教会。
[1] 曹明道,<第三章:以五马街为中心,开拓福音事工>,于《二十六年》,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