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媒 文化评论 “基督门徒十字架的权利和自由”[注1] ——由十字架事件引发的思考

“基督门徒十字架的权利和自由”[注1] ——由十字架事件引发的思考

文/旅驹

 

“对这个世界和罪而言,基督徒是彻底自由的君王,没有任何人或事物可以奴役他;对于救赎他的主基督而言,基督徒是完全顺服的奴仆,单单敬拜上帝,并服事世上一切的人。” [2]

——马丁·路德

 

作者前言:最近,浙江省政府强拆大批浙江省基督教三自会以及天主教爱国会所属教堂的十字架,引起基督教界的广泛关注与热切讨论。虽然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的家庭教会受到牵连,但作为一名持守家庭教会信仰立场的基督徒,我十分关注这一系列事件所引发的家庭教会内部的讨论,以及讨论呈现的不同观点。尽管各种观点间存在许多分歧,讨论本身却是必要和必须的,会帮助我们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厘清自己的思路,总结出合乎圣经的信仰立场和普遍原则,以指导我们的思考和行动,对环境和事件做出正确的回应。

 

有鉴于此,我试图将自己的一些思考记录下来,以为交流。因为本文不是严谨的学术论文,而是近乎自我对话式的反思和辨析,文中虽然引用了许多网络上以及前人的观点,但我没有标注出处。我在文中自觉地把自己放置在家庭教会的立场,力图忠于圣经的启示,特别是圣经中教会论的启示,进行整体性思考。因此,当用到“我们”一词时,有时是指实际的“家庭教会”,也有的时候指向忠于圣经教会论的“真教会”,具体词义需要读者在行文中把握。

 

面对历时一年多、愈演愈烈的强拆十字架事件,我最近一直在思考并追问的是:拆十字架本质上是什么事件?这次事件体现出什么特点?我们当如何思考这一系列事件?我们当如何回应?

 

一、拆十字架本质上是什么事件?

 

无论是否伤害到公民的信仰自由,以违法的程序和方式,强拆属于公民私产的教堂十字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教堂不是公共建筑物,是否公共建筑物应该按建筑物的产权而定)无论是在宪政法治的国家,还是在专制人治的国家,当公权力恶意侵入私人空间、伤害私人利益时,该行为本身就是恶的。它违背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更违背了宪法和法律所依托的根基:上帝的创造律与道德律——因为它侵犯了具有上帝形像的人的尊严。

 

同时,我们也必须思考,强拆行为本身,对于一个跟随基督的基督门徒,对于在世而又属天的基督的教会究竟意味着什么。

 

首先,强拆十字架是关乎到“信与不信”的信仰自由事件吗?

 

到目前为止,强拆十字架本身并没有要求或强迫信徒放弃信仰,所以不是以国家强制力推动、在意识形态和信仰领域内涉及到“信与不信”的信仰自由事件。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被强制性地要求信什么或不信什么,强拆外在的十字架本身也还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强迫基督徒放弃信仰。因此,强拆本身并不是关乎到认信的信仰自由事件。

 

其次,强拆是关乎到圣经所要求基督徒个人和教会的、必然的和必要的信仰表达与信仰见证的事件吗?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必然与必要的信仰表达就是那些从基督徒和教会身份性本质,所必然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外在的信仰表达。从圣经的角度讲,就是人——上帝的形像遵行基督的大使命与上帝的大诫命(十诫、律法)的信仰生活。这包括:认耶稣是基督,认信正统教义,活出“爱神、爱人”的天国伦理,传福音,遵从基督教会敬拜的限定性原则。比如,老一代传道人在利诱和逼迫中坚拒以各样的形式否认主名(包括用脚踩踏地上画的十字架来表示放弃信仰),反而是无论得时不得时都传扬主的名。

 

人被造成上帝的形像,无论在伊甸园,还是在新耶路撒冷,行走的人——上帝的形像是时空中信仰最根本的记号。在这个救赎时代里,被恢复上帝形像的基督徒们活出重生的生命、教会整体的敬拜与相爱的共同体生活、对邻舍的帮助和传福音,是最重要的文化性记号,是对世界最根本的服事。因此在所有的记号当中,在福音里活出上帝的形像,理当占有最高的优先次序。

 

诚然,人被上帝造在时空当中,也被时空定义,自然倾向于将信仰的记号刻印在时空里。例如许多基督徒家庭都在自己家里挂上一块“基督是我家之主”的匾额,或是在私家车的反光镜上挂一个小十字架。当年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教之后,罗马帝国域下的许多神庙变成了基督教堂,殉道遗址上也建起了教堂。圣经里的重要日子甚至异教的节日也变成了基督教的节日。在一个极为宽松甚至走向国教的环境中,基督教在生活的空间与时间的刻度上留下了深深的文化烙印。但我们必须看清,这些基督教信仰文化性的外显表达本身并不是必须与必然的。

 

对于基督教而言,教堂是基督徒敬拜上帝所使用的建筑物,虽然不可侵犯,但本身并没有神圣性。因此,与基督徒在身上佩戴具有十字架形状的记号相似,在聚会地点的建筑物顶上建立十字架,属于基督徒信仰的文化性表达,圣经本身对其没有直接的或必然性要求。是否在教堂顶上树立十字架,完全由地方教会根据各自的神学立场、信仰状况、审美判断、社会政治环境等等,自行决定。

 

而且,我们也不应该期待世界接受“十字架”成为常态。耶稣、十字架、教会的常态恰恰是不被这个世界文化认同,甚至被视为愚拙,被鄙视,被逼迫。因此,从本质上讲,福音这颗天国的珍珠,在这个此世的末世是隐藏的。耶稣基督是被经过上帝启示光照的最好的宗教与道德弃绝,被当时最先进的文化与法律判决,钉死在十字架上。在教会走向荣耀的国教之前不久,基督徒们一度在地下墓穴里聚会敬拜。我也不止一次听温州的前辈讲,上世纪七十年代他们在温州的山里聚会。

 

第三,以违法的方式强拆十字架,是滥用公权力侵犯教会团体的私人空间,是对公民团体私人权利的侵犯和伤害。

 

这种侵犯本质上涉及到公民自由权利及财产权利,如果在强拆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和正当防卫的公民发生冲突,甚至有可能涉及到危害生命的犯罪行为。无可否认,强拆基督教信仰的标志——十字架,会极大地伤害基督徒的情感。但冲突本身是权利事件,即对公民在私人空间里自由地、文化性地表达信仰的自由权利的侵犯,而不是涉及“信与不信”的信仰自由事件,也没有涉及圣经所要求的、必然的、不可或缺的信仰表达。

 

第四,网上传闻的“五进五化”实质性地侵犯了信仰自由以及圣经对圣徒的属天呼召与命令。

 

“五进五化”是比当年的三自运动更为公开、强横地对教会的信仰侵犯和控制。不仅如此,这一尝试试图改变教会的本质,并收编教会成为某种社会功能。这种做法比公权力对私人自由的侵犯更为严重。

 

二、我们当如何回应?

 

第一,我们是谁?

 

先明白我们是谁,然后才能谈到我们当如何回应;不明白我们是谁,也无从面对回应的问题。“我们是谁”是对身份的认知与使命的确认,即我们的存在与存在的目的。

 

首先,我们是被耶稣基督宝血买赎、在基督里已经复活的基督徒和教会,蒙基督恩召作他死而复活的见证(徒1:23),建立基督的国度并活出天国子民的生命(太28:18-20)。基督徒天国子民的身份和教会作为天国有形彰显的本质,决定了我们生命和生活的根本价值与优先次序。这必然决定了我们的家庭教会立场——单单以基督为主为王为元首,以信心倚靠实现上帝应许的十字架的恩典,走十字架道路的人生。因为神在基督里面已经除去我们一切的罪愆,洗去我们天良的亏欠、从罪中释放了我们,让我们成为蒙爱的儿女、神家里的人,我们从此就活在神面前,成为自由的人,再没有任何的权势和人可以奴役我们的灵魂。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个个在上帝与人面前自由的灵魂,为了上帝天国的缘故、为了福音的缘故、为了基督的缘故,心甘情愿地成为服事众人的仆人,为要把人带到基督里,并最终在基督的台前交帐。

 

第二,我们和这个世界文化是什么关系?

 

两千年的教会历史不断证明和显明主耶稣基督对门徒的呼召:“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类历史中最令人震惊的事件就是,道成肉身、进入这个堕落后的被造界的上帝,竟然被世界钉在了十字架上。这一事实让我们看到,上帝与世界文化的本质关系就是十字架的关系——不是上帝被这个不义的世界审判,就是这个世界受到上帝公义的审判。人与世界文化的不义不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不义,更是对本体的义的上帝的背叛意义上的不义,因为上帝的义是他本体荣耀的属性。上帝的形像与律法刻在每一个人的心版上,背叛上帝的人与文化为了自我称义,为了遮盖并继续对上帝的背叛,有时会行出高尚的社会性和道德性的义。但最终这种背离上帝的自义一定是与上帝为敌,并以最不义的方式将拯救的上帝钉在十字架上。然而,为了救赎他所爱的子民,上帝的儿子甘愿被这个不义的世界审判并钉在十字架上。公义的上帝却让他无罪的儿子背负我们的罪,并使他从死里复活,称他为义,救出他的子民,也同时定了这个世界的罪,把死与世界钉在了十字架上

 

因此,这个世界里一切人和事与上帝的本质关系都是十字架的关系。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十字架的关系是在基督里还是在基督外发生的。

 

因为已经实实在在得到了基督里复活的生命,基督徒和教会与这个世界的本质关系也是十字架的关系。如同当年基督在世一样,我们生命的样式与形式正是十字架的样式——在这个等待基督再来的末世,为基督受苦、与基督一同受苦是基督徒和教会生活的必然,是常态和正常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我们在创造律与上帝公义掌权的宇宙性道德规范下,被赋予了当得的正当权利。但这些正当权利,因着福音的缘故、因着基督里复活的生命、因着顺服主活出天国的伦理,常常被这个不义的世界所侵犯。

 

但是,正是在这个十字架的关系里,基督的门徒和教会完成了向这个世界见证基督复活的使命,并不断地服事着这个世界。忠心完成见证的使命(话语与生命的见证)必然引致十字架的生命样式,而十字架的生命样式也恰恰就是基督复活的见证。基督门徒十字架生命的见证成为一台戏、一场巨大的“行为艺术”,迫使不认识基督的人去思考福音、思考十字架、思考罪与生命的问题,以致于在神藉着圣道与圣灵的工作中得蒙救恩。

 

基督的十字架、基督门徒的十字架是与这个堕落世界的本质关系,也是对这个世界的本质性服事。基督的教会对这个世界真正的、真实的爱,就是不断向它宣讲上帝十字架的大爱,并且与这个把上帝钉在十字架上的世界一同受苦。

 

第三,思考模型是关键

 

基于圣经启示的、福音里的身份和使命,决定了我们与世界的关系,也定下了我们思考时的模型。

 

到目前为止,面对强拆十字架事件,我看到的大多数思考模型有两种:一种是比较积极的、现代政治意义上的公民权利模型,另一种是比较消极逃避的离世主义。两者相比,似乎前者更多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话语权并带着对后者的不屑。不否认,以普世价值为根基、以现代宪政法治为框架的公民自由和权利模型,确实从社会与文明意义上强于人治与专治,令人向往。但我们首先要问的是,这个令人向往的、更好的模型,是不是与圣灵呼召出来、在福音里领受使命的基督徒与教会的身份相称,是不是因为它是一个比中国当下治理模式更好的模型,就理所当然地也应该成为教会默认的思考模型,或者是主要的思考模型?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许许多多教会、牧者、基督徒就曾经被一个更好的理想社会、政治模式所吸引,加入了当年的三自运动,可谓殷鉴不远。我们可以从教会历史清楚地看到,最有可能替代基督、令教会偏离她的使命与呼召的,不是那些坏的事情,而恰恰正是那些极好、富有吸引力却是暂时性的东西。如果当年那个激进的、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不应成为我们的思考模型,如今一个保守的、现实主义的宪政民主也不应成为教会的思考模型。当然,两者有着极大的不同。前者天真地试图建立奠基于人性良善的人间天国,后者在正视人性堕落的现实基础上,致力于建立一个限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最不坏”的政治社会。的确,对上帝自然律的敬畏之心曾经是后者(特别是英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成形的重要根基,但这一切本身并不意味着它应当成为教会的主要思考模型。更加严峻的现实是,在中国,大多数致力于宪政法治民主的人士,却如前者一样,也怀着激进主义、理性主义、理想主义,再加上中国传统的一元主义的心态,从事着这一事业,试图建立宪政民主的理想国。其中也有一些人试图动员基督教会丰富的“精神资源”和“社会资源”,来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特别小心谨慎,因为教会首先是属天的,有着极为不同的身份与使命。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否认宪政法治及其背后普世价值的正当性和好处,也不是反对或否定有志者们的努力。我甚至会赞同这应该是中国社会努力的方向,保护公民的信仰、生命、自由、财产权利,建立一个更加自由、开放的世俗社会,也佩服许多人的理想与牺牲。但无论如何,一个暂时界、现世政治中“最不坏”的制度所给出的公民权利模型,不应该成为教会思考的唯一模型或者是主要模型,更不应该成为属天的教会的努力目标。

 

第四,使者侨民国度模型

 

在此,我尝试着提出一个基于圣经教会论的使者-侨民模型,从教会整体看也可以说是国度模型。这一模型是新旧约圣经所启示的神国度的福音,以及与其相应的末世论的直接应用。我们(基督徒个人与教会整体)是上帝的子民、基督的身体、圣灵的殿,以祭司的国度的身份,代表基督住在万民万国中。因此,我们的身份、权利、使命首先是属乎基督的、也是属天的。我们的名字记在天上,教会握有天国的钥匙,掌握着捆绑与释放的权柄(权力)。作为一个身在异国的使者,他的全部生命与使命首先应该效忠于差派他的本国的君王。在和平时期甚至友邦的关系里,他也可以期待按照所在国的法律与习俗被尊重和公平地对待,享有正当的权利。然而这一切不应该成为他生命与生活的中心,即使在和平环境中,当个人权利与使者的身份和使命发生冲突时,他首先应该放弃的是前者。当两国关系破裂,发生冲突,甚至进入战争状况时,使者-侨民们不仅要准备放弃权利,甚至要预备为了忠于自己的身份与使命,而付上生命的代价。

 

耶稣在与这个世界的冲突中明说“我的国不属这个世界”,并反问“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圣经的启示让我们看到,神单单差他的儿子进到耶路撒冷,走上十字架,而不是前往罗马,登上皇帝的宝座。基督第一次来,并不是要在地上设立他君王的宝座和政治性的统管,也不是要建立一个宪政法治的自由社会,更不是要来缔造一个大同的理想社会。他来是要把上帝的国度从天上带到地上,击败罪和死的权势,救赎出他的子民,恢复人在亚当里失去的君王的地位,再造人里面上帝完全的形像。与基督在世一样,上帝借着基督的死而复活和圣灵的工作已经临在的国与王权统治,本质上是对灵魂的释放与统管。当耶稣再来时,被造界一切的权柄都要彻底归给基督,但在这个等待基督再来的末世性现世阶段,上帝并没有要在政治领域实现他的王权,也没有呼召教会去从事这一事业与努力。

 

因此,作为在此世寄居的天国子民,我们首先的、基本的身份与使命就是在基督死而复活的福音里所赋予我们的身份与使命。在忠于这个使命并以其为最高优先考虑的前提下,要求现世政权遵守上帝的创造秩序与道德律,追求自己的正当的公民权利(个人的与团体),是基督徒的自由。但后者不应该以前者为代价。换言之,基督徒个人一切的行为、教会一切的决策和决定,不能以牺牲基督所赐予我们基督里的身份和托付我们的福音使命为代价(这也是使徒们--初代教会的原则)。我们需要时刻警醒的是:我们是更多关心自己属世的暂时的权利与权力(如地盘意识),还是首先关注属天的身份与呼召,让前者从属于后者。

 

在这一模型指导下,我们还要自觉意识到,我们必须把当前的是是非非放到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来思考。这一社会转型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因此,即使在福音使命不受亏损的情况下,我们行使基督徒的自由,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时,也不要天真地、激进地要求正当权利得到良好的实现。中国还在转型的路上,天国不在人间。以现实的态度,体恤人与制度的软弱,怀着对主再来的盼望,有理、有节地追求权利(像保罗一样),更能彰显基督的生命、见证福音。

 

更为复杂的是,当中国还处在以激进的方式,从千年帝制转向现代性宪政民主政治、从落后的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们效仿的西方已经步入了后现代,并正在从根源上瓦解其宪政法治的根基。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同性婚姻的判例,就是对奠基支持和维护英美宪政法治的保守主义和经典自由主义传统的最大背叛,也同时违背了保守主义所立根的自然律--上帝的创造律与道德律。失却了对上帝创造律与道德律敬畏之心的宪政法治,同样会把我们带入另一种奴役和不自由当中。世俗意义上最不坏的宪政法治可能与圣经的真理和道德律背道而驰,基督徒不应当以宪政法治的公民社会为偶像,甚至用乌托邦式的、激进的方式促成其实现,这不仅是对宪政法治精神的背叛,更是对我们福音里身份与使命的放弃。

 

需要再次指出,对符合上帝创造律和道德律的、保护个体自由与权利的公平正义的追求,在不牺牲基督徒福音里的身份与使命的情况下,是基督徒的自由,甚至是努力活出天国伦理的结果,与我们的本质身份与使命并不必然矛盾。不仅如此,正因为人之为人的正当权利与自由落在上帝的律法范围内,无论在冲突与逼迫中还是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里,我们可以有意识地以诉诸自由权利为手段和途径来展现和传扬福音(如保罗上告凯撒)。但在这样做时,我们要求神的怜悯,让我们始终清晰持守以福音为中心、为目的的心志与初衷,以防在人的私欲里不自觉地把手段变成了目的。

第五,模型应用

 

强拆十字架

 

如前文所述,如果我们可以断定强拆十字架属于权利事件而不是“信与不信”的信仰事件,那么如何对待强拆,应该是所在教会根据自身情况与社会文化政治处境进行判断的自由。一方面我们不会主动配合,除去教堂上面的十字架,但另一方面,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反应,维护自由和权利,则需要教会从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与福音使命,在具体的处境中向神做出忠心的决定和教会相爱合一的见证。未在逼迫当中的家庭教会,要为在逼迫中的家庭教会肢体和教会守望代祷,并且考虑以清洁与自由的心,进行具体财物与道义上的帮助。

 

基督教会最大的缺乏和不自由,不是外在权利和自由的缺失,更不是物质的匮乏,而是热爱自己的权利胜过“爱神爱人”的大命令,追逐看得见的权力过于遵行传福音的大使命。因此,在维护自身权利与权力的同时,我们必须反省自己对个人权利与权力的关注和爱护,是否胜过了属天的权利(名字记在天上而不是天下)所带给我们的盼望和满足,是否高过了我们对属天权力(福音里的捆绑和释放)的忠心,是否大过了我们对灵魂的爱与负担,以及对传福音的投入。同时,我们也要拷问,在我们顺利丰富的时候,我们对孤儿寡妇的怜悯,对贫穷弱势邻舍的需要与权利的关注,是否与当下我们对自己权利权力的维护相匹配。无论这一场强拆运动的结果如何,整体的反思可以让我们更加忠心地服事主、爱我们的邻舍,而不至于陷入挫败后的失落,或是“得胜”后的膨胀当中。

 

此外,如果是三自教会被拆十字架,这个拆本身已经隐含在三自教会所认同的三自章程原则里了,不应该感到意外。面对强拆,三自教会首先要做的就是坚决地离开三自,像家庭教会一样,持守独立的信仰立场。宁可被逼迫,忍受外在的不自由和权利的剥夺,接受更小的公开的社会生存空间,也决不能牺牲内在的自由、对主基督福音使命的忠心。家庭教会应该为在三自中的肢体代祷,早日脱离捆绑,回到神的家中自由地服事敬拜神。

 

“五进五化”

 

所谓的“五进五化”触碰到信仰底线,改变了我们的身份与使命,决不能让步。无论是目前的强拆十字架,还是“五进五化”的实施,都以可见的教堂与教产为支点和依托,试图以此要挟教会,进行控制。“五进五化”是以国家极权主义的方式来改变教会的本质,不可能被任何真正属于基督的教会和信徒接受。我们宁可放弃教堂、教产,退回家庭,宁可坐牢,也不能妥协。

 

更为隐蔽的试探

 

我们要警惕两类的“新三自运动”。一类是试图说服教会从事追求宪政法治民主的理想,为实现更好地保障自由和权利的公民社会而努力。这类努力不可说不高尚,但不是教会的使命。而且,正是那些高尚的理想更容易把教会卷入一场“新三自运动“。乍一看,未免觉得称其为“新三自运动”有些冤枉和不公,但细想下去,除去前面意识形态的不同外,这种努力同当年三自运动中教会领袖们与世俗政治力量合作,共同建立美好、理想社会的动机与目标是相似的。无论这个世俗的理想多么美好高大,它依然是在这个堕落的世界建立起暂时的秩序,这不是教会的呼召,也不应该是教会所从事的事业。不仅如此,事实上,当宪政法治偏离了它赖以产生的、上帝的创造律与道德律之后,照样可以堕落为侵犯公民基本信仰自由的极权政治。

 

另一类是在政权的示好与优惠条件下,为了事工、可见教会的发展、宣教等良好目的,在隐含性地丧失某种教会独立性的同时,得到制度上和发展上的好处。一个掌握着极大权力、带有极强意识形态、由君权人治向现代政治转型的政权,本质上不会和任何社会团队达成平等、彼此尊重、互不侵犯的协议。因此,任何协议、合作、默认,都极有可能是为着“和谐稳定”的政治交易,隐藏着放弃着某种独立性、立场、原则、身份、使命的条件或可能性。

 

从操作角度看,在没有从法律上根本上解决和实施公民结社自由的情形下,任何对教会的网开一面都只能是以政策方式给予的优惠和安排,这一政策性安排往往会带有附加条件或资质要求。这正是我所担忧的。有可能一部分满足执政党条件要求的家庭教会被赋予特权,而把其他不顺从者排斥在外。在实施的过程中,甚至可能会设置、委托一个民间或半民间机构代为审核条件与资质,从而形成一个“新三自组织”,成为一场2.0版的新三自运动。

 

退一步讲,即使这种政策安排因为基督教会凝聚的社会力量而不带任何政治附加条件,道成肉身的基督的教会也必须思考:我们是不是可以,甚或是应该争取或接受这样的特殊地位和待遇,以享受其他社会团体没有的自由和权利?这会真正成就和促进教会的福音使命吗?这是基督教会所应该走的十字架道路吗?从长远来说,这是建造教会还是拆毁教会?已经走过“基督教国”老路的教会历史,能给我们今天以什么样的提醒和借鉴?基督教会要不要与贫穷、被逼迫的人同行,成为最后一个公开化、合法化的公民团体?你我的教会要不要与其他基督的教会和肢体合一,成为最后一群有资格注册的教会?

 

结语

 

基督已临的国度与这个世界的关系,不是被动的关系,更不是平行的关系,而是主动交叉的关系。这个主动的交叉,就是十字架,而彰显基督已临国度的教会,就正处在这个十字架的焦点上。基督教会在地却又属天的本质,决定了她在此世的末世的样式就是十字架的样式。

 

因着教会与基督的联合,所领受的福音使命,握有捆绑和释放的圣道,教会本身就是天国的永恒对此岸的临在,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在这个世界有形有体的彰显。被造界伏在上帝创造律和道德律之下,基督徒和教会与其他的个人和团体一样,在上帝的怜悯和忍耐中,在世俗界理应享有作为人——上帝的形像的尊严、自由、权利。从世俗层面,他们也有权利要求被如此公平和公正地对待。但因着对天国君王的忠诚、对属天身份和使命的忠心、对世界与上帝为敌死在罪中的清醒认识并对世人真实真正的爱,天国的子民如同他们主一样,不以自己所当得的权利为强夺的,因为天国永恒盼望与笃定,为了福音的缘故,为了邻舍的好处,反倒时刻预备放下自己外在的权利、自由甚至生命。让我们脱离罪恶和世界捆绑的自由、永生神儿女的权利,在外在权利和自由的缺失中更清晰地彰显出来。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这就是基督的样式。对这个世界而言,这就是福音道成肉身十字架式的彰显。这也是对十字架本身、对教会十字架的权利和自由最根本的忠心和维护。

 

“基督徒经过浮华市集,沾染血污,心灵却更纯洁,在与世界、肉体、魔鬼奋力争战中,他记得他的目的地——天国和召他来得生命的主耶稣。”[3]

 

 

[1] 本文系转发文章,经作者同意有所编辑。——编者注

[2] 为作者意译。

[3] 引自大卫·鲍力生:“心的偶像与‘浮华市集’”,《教会》,2008年3月第2期,总第10期,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