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2011年03月号(总第28期) 如何合一:从圣经、神学、实践角度探讨合一的性质与形式

如何合一:从圣经、神学、实践角度探讨合一的性质与形式

文/陈已新

 

圣经中论到神的百姓,不仅关乎分离,也关乎合一。分离是论到我们与世界的关系(林后6:16下-18),合一是论到神百姓之间的关系(约17:20-21)。

 

艾利克森(Millard J. Erickson)从圣经、神学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合一,在合一的必要性上有很好的论证。

 

首先,是看圣经中关于合一的教导(约17:20-23;弗4:1-16;腓2:1-11)。这些经文显示出,教会应当合一,她事实上就是合一的。而信徒彼此之间的以及与神的合一,将向世界见证天父已差派他的独生子。

 

其次,一般性的神学考量也支持信徒的合一。比如,古以色列的独一性和神的独一性,后者是以色列建国的依据,圣殿和律法的制度象征着旧约以色列的合一。而新约经文显示教会是继承以色列的,就像以色列国一样,基督里的信徒组成了一个种族,一个国家(彼前2:9),因此也当追随它的脚踪来彰显合一;又如,教会是基督的新妇,而婚姻关系本意是一夫一妻的,这样基督的新妇也必定是一个,而不是多个身体(参弗5:31);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有许多经文都显示,基督的身体是合一的(林前12:12-13;弗4:4)。

 

再次,是实践的考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共同的见证(约17:21;徒4:32-33);另一个是效率。[1]

 

效率方面暂且不论,以上所列其它方面的论证,可以说是无可辩驳,这显示出教会合一的必要性。因此,历代以来许多圣徒都热切强调保守教会合一的重要。奥古斯丁曾极有智慧地说:“教会应当执行的圣洁惩戒最在乎的应该是‘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4:3)”[2]  当加尔文论到“圣徒相通”时说:“这信条在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外在的教会,因为每个信徒都当与神的众儿女们竭力保守合而为一的心,并将教会所应得的权柄交给她,简言之,我们应当做基督羊群中的羊。”[3]

 

然而,虽然对合一的重要,很多人都会表示赞成,但谈到合一的性质和采取的形式,意见却大相径庭。艾利克森列出了这方面的四种不同的观念,即:属灵的合一[4],相互的接纳和团契[5],议事的合一(Conciliar Unity)[6],体质上的合一(Organic Unity)[7]

 

这四个方面,帮助我们了解关于合一性质和形式的不同观念。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观念,因此导致在具体的合一实践上有许多分歧性的意见。广的比如对普世教会合一运动的看法,对洛桑的看法,对家庭和三自关系的看法;小范围的比如对本教会与周围其它教会关系的看法。也有可能有这样的现象,有些人高喊合一,但却没有追求真正的合一;有些人看似反对合一,却有实质性的合一。其中的关键是对合一的性质和形式的认识。

 

因此非常有必要从圣经、神学和实践的角度,对合一的性质与形式作深入的探讨。

 

一、圣经的诠释

 

约翰福音17章与以弗所书4章是新约圣经中主要的两段论到合一的经文。

 

在约翰福音17章,是耶稣在天父面前为门徒祷告,是在即将上十字架之前的祷告,他为天父赐给他的那些人祈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求父使他们合而为一:

 

“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17:11)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约17:20-23)

 

首先,从经文的上下文来看,很明确,这里主耶稣所祈求的合一,不是所有人的合一,而只是真正属主的人的合一,因为9节经文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而这群体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与真道的关联,道、真理、话,在这段经文中出现了7次,真道的核心是耶稣基督(3,8,20)。经文中描述这群体为信道(8,20)、守道(6)、因真理而成圣的群体(17,19)。而真道的核心是耶稣基督。这些人认识神并认识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因此有主所赐的永生(2-3);他们遵守了神的道(6);他们不属这世界,正如主耶稣不属这世界(14,16);主要叫他们因真理成圣(19)。

 

所以这里主所祈求的合一,是那些属真理的人之间的合一。因此,我们就理解,50年代,当教会面临何去何从的时候,当三自运动以合一为呼召,也以不合一来为不参加三自的人定罪的时候,为什么王明道会写“我们是为了信仰”,他宁肯顶着不合一的罪名,在政治上被定为反革命的罪名,宁肯承受坐牢甚至殉道的苦难,拒绝加入三自。有一次笔者等一些年轻人和袁爷爷在一起聚会的时候,令人印象深刻地,老人家清晰、透彻而单纯地跟我们分享他们为什么不参加三自。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我们不能和不信派合一,一同建造教会;第二个就是,三自不单单以耶稣基督为头。确实,既然合一是连于元首基督,而一个机构却不单单以基督为头的时候,一个以基督为头的教会怎么能与它联合呢?

 

其次,虽然有学者指出,这段经文很少提到这合一的性质[8],但详细考察,可以说,其中有些内容可以给我们的理解带来帮助。比如约17:2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赖德指出,这节经文常被引用来支持教会在组织上的合一,就是教会外在可见结构上的合一,然而,这可不是这段经文的原义。信徒的合一类比圣子和圣父的合一,并类比圣徒和圣父圣子的合一,但正如圣父和圣子合一,却依然有不同位格,教会的合一也必须容许外面的差异,合一不是划一。因此他强调生命的合一比组织的合一更深一层。[9]那么,是否因此就不需要可见的合一呢?赖德认为,基督祈祷的合一是看得见的,以致于这种合一能向世界见证耶稣是从神来的,他认为,最低限度这是指教会的合一乃在不同教会之间有真诚、自由的团契和来往。[10]那么这种可见的合一可以进到什么地步呢,比如组织上的合一?经文中至少没有清楚显示组织合一的必要性,反而,信徒合一像圣子与圣父的合一,不只帮助我们理解不同信徒之间的合一,即:每个弟兄姐妹有不同的位格,但凡蒙召归入耶稣基督的,在主里面是合一的;而且,也帮助我们理解,虽然分散于各地,具体不同的有形教会有不同的特点、具体的组织形式,但是我们在基督里还是合一的。因此,这或许显示出,教会之间的合一,是在不同教会有不同的位格性的情况下的生命合一。

 

当回顾教会历史时我们发现,有一些人特别强调整体组织的合一,但整体组织的合一在经文中并不能找到明确的依据。居普良强调组织的合一,主张只有一间真正的教会,而主教制是教会合一的中心。[11]他的教会观对后来天主教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但圣经中所反映的使徒时期的教会却不是这样。正如陈终道牧师所指出的:

 

从初期教会,神就没有用一种极权的统一的体制作为教会发展的方式,而是用各自发展的方式。例如彼得与他的同工自成为一群,向犹太人作工;保罗和他的同工成为另一小团体,向外邦人作工;后来巴拿巴与保罗分开,又各自作工,此外还有亚波罗也向外邦教会作工(林前1:12,3: 6)。但在有关重要教义确立时,却同取一致意见(徒15章);在经济上有缺乏,却能共通互济(林后8:1-4);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工场界限(林后10:13-17),却在工作上互相承认,彼此印证(加1:18-19,2:7-8;彼后3:15-16)。既尊重各人从神所领受负担,又在工作上互相支持,虽然各有不同的事奉工场却又完全一样地高举同一位基督,多么美好而和谐。耶路撒冷的教会在真理上支持保罗应付割礼派的异端(徒15章);保罗所建立的外邦教会,在经济上无条件的帮助耶路撒冷信徒(林后8,9章);保罗得力的同工西拉可以去帮助彼得(彼前5:12);而彼得的亲密同工马可(彼前5:13)也可去帮助保罗的工作(提后4:11)。可见他们工作各有界限和负担,岗位与职责分明,但心灵却合一相通。[12]

 

的确,从早期教会可以看到,一方面教会散布于各地,有各自的组织,但另一方面,教会却在真道和爱心里合一。甚至,从使徒保罗的见证可以看到,他身为外邦人的使徒,虽然有他特别的事奉群体和使命方向,但却竭力地促进外邦教会与犹太教会之间的相交(徒21:1-26;罗15:30-32)。在耶路撒冷的犹太基督徒遇到困难的时候,他将捐资带过去,而且请罗马教会的弟兄姐妹祷告,使他带的捐资能够蒙圣徒的悦纳。他甚至冒着生命的危险要去,促进教会在基督里面的合一。当我们看到使徒时期教会特点的时候,可以思考一个问题,若说教会有条件在组织上实现一统,早期教会应当是最适合的时候。那时候有使徒,作为特别被授以权柄的主的门徒,是最有资格来建立一统的,但是使徒时期的教会不是这样组织上的一统,这件事情很值得我们深思。早期教会作为一个榜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虽然教会在各自不同的地方,有各自不同的负担和形式,但是他们在两个方面的合一是突出的。一个是在真道上合一,遇到问题的时候召开耶路撒冷大会,在真理上明确达成一致,这是真道上的合一;然后有相爱和接纳上的合一,包括在经济上的帮补。

 

可见,合一,并不意味着不同教会之间必须有组织结构上的划一,而重点在于连于基督的生命的合一,在于在真道和爱心上的合一,这是合一的重点,在这方面,以弗所书4:1-16有清楚的表达。

 

以弗所书,看来是一封写给地方教会的书信,但也有学者根据一些现象指出,这可能是一封供传阅的书信,同时写给几个教会,包括以弗所教会在内。[13]因此可以说,以弗所书4:1-16节所讲的合一,不仅关乎一间地方教会的合一,也关乎不同教会间的合一。

 

1、以弗所书的整体结构显示,属灵的合一需要以可见的合一表现出来。以弗所书1-3章讲救恩,讲到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计划、所成就的,包括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灭了冤仇,打破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隔阂,使他们合而为一。而4-6章讲生活,讲到在基督里蒙恩的人,如何活出与蒙召的恩相称的生活,包括活出这种合一,生活的教导和前面的救恩是密切相关的。这里让我们看到,神所为我们成就的那种实质的合一、属灵的合一,是要在具体生活中以可见的合一活出来。

 

2、从以弗所书看合一,看到的第二件事是,这合一不是我们造成的,乃是圣灵所赐的。在原文里面就是简单的“圣灵的合一”(3),就是“圣灵的一”。这里让我们看到这个合一是圣灵已经为我们成就的。那么这个合一的基础是什么呢?4-6节讲到七个一,合一的基础有七个“一”:“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4-6)从中我们看到这个合一是基于圣父、圣子、圣灵的一,这是合一的源头。为什么因为圣父圣子圣灵的一,我们也是一呢?是因为一信、一洗,我们之所以会合一是因为共同的在基督耶稣里的认信。这个“信”在1到16节里出现了2次。而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就连于耶稣基督,洗礼是表明因信连于基督,当我们连于耶稣基督的时候,圣父、圣子、圣灵的一为我们成就了众弟兄姐妹、众教会的一。而这个一可以体现为“身体只有一个”,在主的里面也同有一个指望。因此,当我们信靠耶稣基督时,神给我们成就了合一的实质,这就是合一的基础。三位一体的神是一,我们因信连于基督,成为同一个身体,有同一个指望。

 

3、既然这样,在同一信仰里连于耶稣基督的人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的合一。所以讲到合一的时候,圣经里是有明确地讲的。进一步,圣经显示保守圣灵所赐的合一,有两件事很重要。第一是像基督那样的品格,“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2-3)这让我们看到品格很重要。我们的骄傲、血气、不饶恕、纷争会破坏圣灵所赐的合一,当我们思想到分离时,我们也需要求主赐给我们一个分辨的心,到底是因为真理的缘故分离呢?还是因为骄傲、血气、不饶恕分离呢?我们需要在主的里面省察自己。所以,保守合一,很重要地,要活出像基督那样的品格;保守合一,第二是在于真道。降卑又升高的主,赐下他的恩赐,虽然主赐给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事奉的恩赐和功用,但神也设立了特别的职分和次序。神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11节)当看到这五个恩赐和职分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个共同点——这五个都关乎神真道的宣讲,而后面就讲神赐下这五个恩赐和职分是为了装备我们去从事各样的事奉,来建立基督的身体。其目的是:使我们“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13节)这句经文按原文可译为“在信仰上以及对神儿子真正的认识上合一”,这里让我们看到合一的关键,是在信仰上合一,在对神儿子真正的认识上合一,而且是不断建造,越来越在信仰上合一。前面的经文也强调一信、一洗,这信仰就是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这真道与认识神的儿子密切相关,这是我们合一的基础,从而我们就不断地长大成熟,不再像小孩子容易受欺骗和迷惑,随从各样的异端,而是能够向着基督成长,靠着基督彼此建立。值得留意的是,后面有一句经文将真理和品格两个有关合一的关键因素结合起来:“用爱心说诚实话”,可以理解为“在爱中忠于真理”。我们常常将爱和真理分割开来,要么讲爱心就不顾真理了,要么讲真理却失去了爱心,但要保守合一,这两者是应当结合在一起的。当然首先是真道的基础,如果缺少真道的基础只讲爱,这不是圣经里所讲的合一;在真道的根基上,我们在主里面要竭力的以像基督那样的品格来保守合一,竭力保守圣灵所赐的合一。

 

综上所述,从圣经的诠释可以看到:

 

1、教会的合一乃是基于三位一体神是一,他使我们藉着相信耶稣基督的真道而连于基督,在圣灵里合一,这合一首先是生命的合一。

 

2、这合一也需要以可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3、虽然,就不同教会间合一的具体可见形式来说,可能有很多层次。但显然,不同的教会之间并不必须在组织上划一。不同地方的教会,虽然有各自的有形组织和形式,各有其位格性,但却可以也应当在真道与相爱里合一。

 

4、合一的重点是在真道和相爱中合一。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强调不同教会可见的合一,但却违背了在真道和相爱中合一的重点,实际上是舍本逐末了。

 

二、神学的分析

 

一些神学的分析,也进一步帮助我们认识合一的性质与形式。

 

首先是以色列和教会的关系。

 

当从更广的角度来看合一的时候,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知道,在旧约相当的时期里面,以色列的合一不只是有属灵的合一,也有整体组织的合一。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新约的教会也应当有整体的组织上的合一呢?

 

在这方面,从旧约到新约神国度的进展,给我们带来启发。在旧约,神的国主要是透过在地上的以色列国体现出来的。以色列作为在地上的神治政体,确实有整体组织的合一,这合一透过神的救赎性作为而实现,透过律法来实行治理,圣殿、祭司制度、王权都成为这种合一的象征。但是,从旧约到新约看神国的进展,可以说,在地上的以色列国并非神国的最终目标,而是预表耶稣基督所要带进的属天国度。[14]在新约中显示,随着耶稣基督的生、死、复活,带进了神的国度,神的国已经展开,但是在现阶段,神的国主要是体现为神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和他在他子民中属灵的治理。[15]当然很多经文显示出,这种属灵的治理透过有形的教会彰显出来,而且在地方的教会中也有明确的组织,但这不意味着在普世的教会中,必须体现为组织上的划一。从一个角度也可以帮助我们看到这一点,就是旧约作为整体上组织合一标志的地上的圣殿、大祭司和君王,现在不是透过人,而是在基督里得到完全的成就,他是完全的大祭司,他是我们的圣殿,他是我们的王。所以,我们所有的教会,即使分散在全地上,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形式,是不同的有形组织,但是只要连于耶稣基督,就有真正的合一。旧约中以色列组织的合一虽然有王权,也有过敬虔有能的君王,但这个王权最终是失败的王权。地上的王最终并没有担当起保守纯正的信仰,带领百姓来敬拜神、守约的使命。而只有在耶稣基督里,这个完全的王,天国的君王,为我们成就了真正的合一。所以,教会只要在基督耶稣里,在这个君王的领导下,在这个祭司的保守下,在这个圣殿里来敬拜神,虽然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形式,但是有实质性的合一。因此教会合一的关键是连于基督,接受基督藉着他的道和他的灵的治理,而不是透过某个人或团体而达至整体组织上的合一。可以说,我们都连于基督,我们就是合一的,我们都顺服他藉着道和圣灵的治理,我们才有真正的合一。即使我们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组织和特色,我们仍然是合一,但相反,若是我们追求以人为中心的整体组织上的划一,却失去了合一的实质,我们反失去了真正的合一。

 

教会历史也让我们看到,当教会追求藉着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团体,建立组织上的整体合一时,很容易因这个人或团体在信仰上的偏离而蒙受亏损。反之,当不同地方的教会保持各自的位格性又竭力连于基督,在真道和相爱中相交的时候,一个人或团体的失败,不容易产生总体性的破坏,不同的教会反而可以彼此提醒、彼此劝勉、彼此扶持、持守真道,有了错误也容易修正。而且这也使神的真百姓在教会生活上有出路。

 

此外,神学上,对于合一的性质和形式的理解也和末世论的观念有关。

 

历史上,在末世论方面有一些不同的观点,比如有一种叫“已实现的末世论”,这种观点认为,耶稣的信息内容,并不是将来的再临和将来的国度;反而是,随着耶稣的降世,神的国就已经来到。[16]考察马太福音中的内容,可以看到,一些经文显示,天国是现在临到的(如:太12:28,21:31等),也有一些经文显示天国是将来的国度(如:太25:34,13:42-43等),其它书卷也显示出天国的这两个层面。[17]围绕神的国的现在和将来性质,有许多学者分别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18]但赖德很好地将这两个层面作出统一的描述:“福音书上提到两个进入神国的时间,一个是现在,一个是未来,也就是说神的统治与掌权同时表现在未来与现在。”[19]并且“将来的世代所带来的福分,不只是局限在将来,而是我们现在就能体验到的。”[20]他将这种体验,称为“预先尝到”,即是预先尝到将来世代的权柄和能力。一方面,这种预尝究竟比不上将来的饱尝,因此我们仍然在期望将来荣耀的时刻;另一方面,虽然如此,现在的预尝却仍是真实可信的。[21]Davies 和 Allison也指出,当主耶稣宣告神的国已经来到并且将要来到,这意味着,最后的行动已经开始但还没有达到它的高潮,最后的事件已经来并且将要来。[22]

 

因此,在末世论方面让我们看到现阶段的已然和未然的的特征。我们不能把已经实现的,推到将来,也不能把将来才完全成就的,拉到现在。

 

具体落实在合一的性质与形式上,也是如此。我们需要明确现今神国度的性质,以及它对教会合一的影响。神的国已经临到,但目前主要体现为神在圣徒和教会中属灵的治理,神的国的完全临到是要有待基督再来的时候。是的,在那时,神的百姓在新天新地里要聚集为一,不但如此,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要在基督里同归于一,我们渴望着那个时刻。但如果我们忽略了现今阶段的特征,以为这就是现今要建立的,以为这就是现在我们在地上要实现的,必须要经历到的,就容易陷入实现的末世论的窠臼。其实不仅在合一的方面,若有实现的末世论趋向,在许多方面都容易陷于一种属灵的急躁症,把在将来最终完成时才会实现的,过早的带到现在。比如说疾病的彻底解决,在新天新地里没有眼泪没有悲伤,神医治我们,但如果有人认为这是现在神就给我们的必然的应许,凡是有病的,在主面前,因为耶稣基督为我们死了,成就了救恩,所以有信心就一定能得到医治,这是一种对末世论的错误理解。这一点也可以体现在对合一的理解上。值得注意的是,在普世性的合一运动中,灵恩运动也表现出很大的热心。灵恩运动确实表现出一种特征,它把将来才发生的带到现在,当做现在就要经历到的必然的应许,它在某些方面有这样的特点,在合一上也展现出一种热心,但是热心还要有真知识。由于对合一的热心而热衷于普世性的组织化的模式,其实是有其末世论上的原因,即:期待神应许给他的子民,在基督再来时才能完全实现的祝福,现在就要在地上以可见的方式实现。

 

三、实践的探讨

 

总结圣经的诠释和神学的分析,可以看到,现在,我们合一的重点,在于属灵的合一,是圣灵为我们所成就的,但这种属灵的合一也应当以可见的方式表达出来。就不同教会之间的合一来说,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整体组织上划一,而且,甚至这很可能并不是现阶段主所要我们达成的。不论教会间具体的合一形式是什么,合一的重点在于:在真道和相爱中合一。在此基础上,各教会可以既保持其位格性,又有真正的合一。

 

这样,在实践中,我们需要避免两种倾向:

 

一种是只强调属灵的合一,而否定可见的合一;

 

另一种是高举某种有形的合一,甚至破坏了属灵的合一,也就是在真道和相爱中的合一。

 

不可忘记,在真道和相爱中的属灵的合一是基础,可见的合一作为这种属灵合一的外在彰显,其形式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目标是:真正维护和彰显这种属灵的合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来评估和探讨合一的具体形式。

 

1、地方教会属灵和组织的合一

 

这里用“地方教会”一词,借用刘同苏牧师的话来说,它不是指聚会处系统的教会,而是指具象地存在于特定时空的特定人群中的有形教会。[23]在圣经中很多经文显示,这样的地方教会,作为有形教会的具体组织形式,是有负责任的牧养担当(徒20:28)、有明确的治理次序(多1:5-9),教会牧养和圣徒的成长首先并主要在这里发生,在其中既有属灵的合一,也有组织的合一。

 

2、互认为神的真教会,但主要是传道人之间的交通与团契

 

在这方面,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比如虽然承认彼此为真教会,但有很多差异。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的责任已经忙不过来,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顾及于此。

 

这种看法的长处是关注直接牧养责任。确实,如果牧者热衷于传道人之间的团契,或某些运动和会议,却忽略了直接的牧养责任,在牧养中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表现。

 

但这种看法的短处是,既然合一是主的心意,我们如此行,就没有在合一上尽上我们的本分,付出必要的努力。

 

面对这种情况,一个好的建议是,虽然有许多差异,但互认为真教会的传道人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交通与互动。

 

然而,这里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怎样的教会可以称为神的真教会?真教会的标志是什么?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里强调真教会的标志是:第一,传讲神纯正的道,这是合一的真道基础;第二,按着基督的吩咐施行圣礼。[24]后来的改革宗传统特别加入第三项,就是按照圣经的教导进行劝惩,也就是教会纪律。[25]

 

真道的持守可以说是基础。它关乎到我们是否可以互认为真教会,互认为弟兄,也关乎到我们可以在交通和同心事奉上到什么程度。

 

那么怎样叫传讲神纯正的道,以至于我们可以互认为真教会呢?作为合一基础的真道的认信应该有哪些基本的内容呢?钟马田有一篇文章讲到关于合一的问题,最后他提出一些实践的建议,涉及到我们互认为真教会彼此接纳的基础。钟马田牧师引用由约翰•欧文起草,为清教徒所接受的16条信条,作为圣经中显示,可以相交的最低原则,具体如下:

 

1圣经是认识上帝和向上帝而活的准则,不这样相信的人,就不能得救。

2只有一位上帝,他是世界的创造主、管治者与审判者。这是借着信心领受的,此外别无他法。

3这位创天造地的上帝,他的本性和恩惠,是永远与一切被造之物截然有别的。

4这位上帝是一体、三位格的。

5耶稣基督是上帝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除他以外,别无救法。

6这位耶稣基督是真上帝。

7这位耶稣基督也是真人。

8这位耶稣基督是神人合一。

9这位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他背负我们的罪,并付上赎价,还清罪债。

10就是这位主耶稣基督,在耶路撒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后来复活,并且升到天上。

11这位耶稣基督既然是上帝,同时又是人,他就与所有圣徒及天使迥异,纵使圣徒与天使能与他联合,并有交通。

12所有的人,照着本性,原来都是死在过犯罪恶中,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们被重生、悔改并相信基督。

13我们得救,被称为义,是本乎耶稣基督的恩,也因着信,并不是出于行为。

14人若继续犯罪,明知故犯,不管借用任何理由,都是可咒可诅的。

15要照着上帝自己的旨意来敬拜上帝。凡离弃和鄙视对上帝敬拜的本分的,不能得救。

16死人要复活;到了审判的日子,众人都要显露,有的进入永生,有的永远定罪。[26]

 

这在当时的背景中,作为辨别真信仰的基本准则而提出。当然,在今天,我们需要回应这时代面临的挑战,作出调整。

 

比如第一条,当时还没有受到圣经批判的影响,这样的表达足够了,教会作为正统当然承认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无误的。但对于今天的背景来说,我们需要在信条中加入一条明确的表达——相信圣经是神唯一、无误的默示。

 

因此,一些公认的传统信条可以作为参考,但是为了使我们在今天有可以作为持守真道的准则,我们需要回应我们时代中的挑战,特别在信条中有清晰的表达。我们可以去想,在我们的时代,我们面临哪些挑战,以至于我们在信条中是应该表达的。如果我们这个时代面临这些问题,我们却只说“我持守传统的信条”,对这些问题没有回应,没有清楚的表达,很可能其实是在逃避一些问题。

 

在这样讲到信条的时候,可能有的弟兄姊妹会说,这个太简单了。如果你想把这个作为我们在一起深入合一的准则,太简单了。笔者理解,刚才提这些还是作为互认为真教会的基础,而实际上对于信条来说,我们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合一的程度来看信条需要细化的程度。比如说,作为地方教会属灵和组织的合一,对信条要求就非常的详细。而威斯敏斯特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可以作为适用的信仰准则,以在建造信徒生命方面,更好的起到栅栏的作用。但对于互认为真教会的传道人之间的属灵交通,笔者个人认为前面的建议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

 

3、教会之间团契的合一

 

这往往需要高程度的信仰一致,甚至在牧养理念上的一致。这个程度的团契合一,既难得,又有重要的意义。

 

但这方面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说,认为我们本教会已经足够了,我们不需要这样的团契。但是我们应当思想,若是我们认为自己富足了,可还有需要的教会,怎样帮助他们?何况,我们自己并非就真的那么富足了,我们确实需要在真道、相爱和事奉上彼此交通、彼此坚固、彼此守望、同心事奉。

 

特别是在这个末世的时候,更是如此。有人提出:教会目前到底是处于一个大复兴时代,还是大背道的时代?我们环顾教会状况的时候,可以让我们有一些更深入的看见。

 

比如,刘清虔牧师在他的“再思当代牧职”一文中,提到台湾的教会时说:

 

从表面上看来,现在的教会在各方面的发展蒸蒸日上,上千人的教会已愈来愈多,甚至基督徒总人口也突破5%。然而,教会在过去廿年的变化也足以令人瞠目结舌,不管是教会的组织形态、敬拜方式、牧者形像、讲台信息都已产生巨大变革。在“增长”的大旗挥舞之下,只要是能促进教会人数增加的“策略”与“方法”都受到重视,也被拿来争相使用。不管是标竿人生也好、双翼也好、琴与炉也罢,还有G12;有人学赵镛基、有人学康希、有人学华理克、有人学新加坡的TCC。教会型态五花八门、一个基督教各自表述,就是台湾教会的现状。

 

然而,我们真正要思考的却是:教会的大小是一回事,这间教会是否为一间真教会是另一回事。敬拜有没有fu是一回事,敬拜是否合上帝心意是另一回事。牧师在台上口沫横飞是一回事,他讲的是不是圣经里的真理是另一回事。信徒勤奋参加教会聚会是一回事,在生活中有无切实遵行基督诫命是另一回事。[27]

 

其实这里面所提的问题,许多也是大陆教会面临的问题。而一个教会在面对这样洪流的时候,常感力量微弱,但若是在教会之间,有团契的合一,能够彼此坚固,会带来极大的帮助。

 

那么教会间的团契,具体形式上可以有怎样的建议呢?鉴于前面对合一性质的分析,笔者认为有两点很重要:第一是有坚实的真理基础;第二就是保持地方教会的位格性。在这两个基础上更好的彼此相交、持守真道、同心事奉,来见证福音。

 

从这个角度来衡量,笔者个人会倾向于长老制的团契模式。主要是考虑到,一方面它对真理基础的注重,有成熟的共认信条;另一方面,处理得好的时候,它能既保持各教会的独立性、位格性,又能在真理的基础上形成可以劝勉和监督的团契。

 

4、跨宗派的协会

 

就笔者而言,对这个方面并不乐观。因为它形成了常设性的组织,但有时候神学基础可能很薄弱。

 

5、不同教会组织上的合一

 

不是不可能,在笔者以前的事奉经历中也有两个教会合成一个,但是,就如此前的分析,如果追求普世性的整体的组织合一,在圣经当中找不到这样的指示。反倒让我们看到有很多的危机存在。

 

6、合一运动与合一会议

 

它的长处是,作为合一平台,若是有栅栏的维护,可以促进其它方面合一的实现。我们在一起有共认的信仰,我们是真弟兄、真教会,那么一起交通,祷告,可以促进合一的具体实现。

 

但它的危机是,面临信仰妥协的试探,有时也不像期望的那么有成效。比如普世教会协进会(WCC),发轫于1910年的宣教大会,但它的神学基础非常薄弱。它神学基础的原始陈述是:“普世教协是一个众教会的团契,它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主和救主。”有人批评这句话,指出它没能完全涵盖基督教信仰。因此,在1961年采用了一个扩充的版本:“普世教协是一个众教会的团契,它按圣经的教导,承认主耶稣为神和救主,因此,也寻求完成他们所蒙的共同呼召,就是来荣耀一位神,就是父,子和圣灵。”[28]

 

但这仍然是远远不够的。福音派对它一个很重要的质疑是在神学方面。福音派不会与任何不接受一些基本真理的教会合作,这些真理就如:圣经是基督徒信仰与行为的无上权威;耶稣基督的神性,包括他的神迹、代赎死亡和身体的复活;救恩是因着恩、凭着信而产生的重生和称义的超自然工作;基督的再来。在福音派人士眼中,就团契的神学根基来说,普世合一运动常常妥协在最小的共同意见。因此他们怀疑,这运动里的某些人可能不是真信徒。[29]

 

另外一个方面的质疑与成效有关。既然普世合一运动成立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克服一种破裂的见证,那么,普世合一运动在执行往普天下传福音这任务上,又有多大成效呢?一些资料显示,他们追求这个目标,但实际上在以后的传福音运动中成效不彰。

 

以普世合一运动的起源来看,它在普世宣教运动上的失败意义特别重大。福音派的人士经常批评普世教协这方面的表现。[30]

 

在评估探讨了一些不同形式后,笔者也愿就教会间合一的实践,提出几个具体建议:

 

1、关注教会内部在真道和相爱中的建造,以及牧养和治理的健全。这是神托付给牧者直接的牧养责任,如果我们热衷于传道人之间和教会间的团契,却忽视对直接牧养的群体负责任的建造,那该是何等的亏欠。

 

2、持守真道的教会间在共同认信的基础上建立团契。这也是我们需要致力的,帮助我们共同抵制冲击,持守真理。这很重要。

 

3、有较大差异,但互认为真教会的牧者之间应保持交通。

 

这种交通需要避免急躁的事工导向。对于会议,要知道它的局限性和危机在哪里,而它起的作用又在哪里。它可以成为一个平台,促进彼此的交通与了解。就这方面来讲,甚至可以说,在会议中不妨多务虚,不要太实用化,只关注在一起做什么,而是能够在真理上多探讨,在属灵上多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在这过程中求神使它自然发生。不见得要通过整个会议发生,也可能透过彼此之间的交流三三两两地发生。不是急于进入那种务实的事务,而是可以在一起多交通一些真理的问题。透过属灵的交通,使我们在主里面建立更深的、在真道和相爱里的合一,这样才能更好地同心事奉。因此,这种务虚反而是真正的务实。

 

可是,若是在交通中还没有达到更深的合一和同心事奉,又当如何呢?形同陌路吗?显然不是,既然彼此可以互认为弟兄、互认为真教会,那么在主里仍然是一体。不能认同的,可以按照真理坦诚交通,虽然可能没有什么事工上的合作,但在弟兄情谊上,岂不至少应当表达出这样的一种相爱: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35-36,40)

 

 

 

 

 

[1]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卷三(增订本)》,蔡万生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2年,第424-31页。

[2]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下册)》,钱曜诚等译,孙毅、游冠辉修订,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第1046页。

[3]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第1030页。

[4] 强调所有基督徒因着委身和事奉同一位主,皆为一体。他们加入了看不见的教会,有基督作他们的元首。有一天,这身体将会以看得见的形式实际出现。而在此时,信徒之间没有敌意,这事实构成了教会的合一,所有的信徒都爱其他的信徒,虽然这些人甚至可能跟他们没有任何接触和互动。不同组织的看得见的教会虽然存在,甚至在同一地区,这并不威胁教会的合一。认为教会的合一本质上是属灵性的基督徒,都会强调信仰教义和生活方式的纯正,以此作为判别肢体身份的准绳。同上,第431-2页。

[5] 不只是在理念上接受合一,也是在实践的层面实现合一。每一个教会都接纳其他教会为神家中的合法成员。因此,信徒可以很方便地把会籍从某间教会转至另外一间教会。证道讲员也可以交换,这需要其它的团体承认所按立的牧职。此外,不同教会的会友间时常互相联谊,而那些有共同理想和目标的教会,一有机会就彼此合作。譬如,他们可以联合举办大型布道会。可是,基本上,合作是为了特定目的;它并不是以正式或永久性组织方式来进行。同上,第432页。

[6] 有些时候,教会为了达成共同的目标,会组织联盟起来。这些组织就叫教会的协会或联会。基本上,这是各宗派的重要合作性团契,而每个宗派的特色都会获得保留。这是一种连结的行动,参与者之间都继续保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如循理宗、路德宗和圣公会之间的。交谊和行动两者并重,因为合一是可见的,也是属灵的。同上,第432页。

[7] 认为合一就是创设一个新组织,在其中个别的身份和特色都遭扬弃。会员资格和按立圣职是共同办理。宗派间如此合一的时候,经常也会产生地方教会的合并。其终极目标是把所有的基督教会组合起来成为一个共同教会,不管是天主教,东正教或是基督教。同上,第433页。天主教里面很明显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一些合一运动,比如说普世教会合一运动,有人说它有这种组织上合一和体制上合一的情形。

[8] 同上,第424页。

[9] 乔治•赖德:《新约神学(上)》,马可人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4年,第329页。

[10] 同上,第329页。

[11] 舍禾:“居普良论教会合一浅析”,http://www.wheatseeds.org/news/news_view.asp?newsid=650 (2011年1月26日存取)。

[12] 陈终道:“教会怎么合一?”《金灯台》,1988年,第17期。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 2480/glb/readglb.php?GLID=01703(2011年1月26日存取)

[13] 鲍会园、陆苏河编:《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Milltown:更新传道会,1996年,第2225页。

[14] 高伟勋:《天国与福音–反思旧约天国观》,陈克平、陈慕贤合译,香港:基道书楼出版社, 1990年,第109-10页; 也参考他在第91-105页的论证。关于旧约中的神的国,也参考魏司坚:《耶稣对天国的教训》,任意撒译,台北:橄榄文化事业基金会,1967年,第5-9页。

[15] Blomberg指出,在希伯来文malkuth 的影响下,通常是指神的统治或君王的治理。特别地,“国度”描述了,随着弥赛亚耶稣的到来,神的权柄以一种新的、引人注目的方式进入历史。Craig Blomberg, Matthew, electronic ed., Logos Library System;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22,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1, p.73;赖德也强调这一层面,但他也没有忽略神的国在具体领域中的展现,他称神的国为:“神的统治,以及神神圣主权的实现,并且展现在各种不同的领域。” 乔治•赖德:《认识上帝的国》,林千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年,第19页。

[16]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第467页。

[17] 唐诺•古特立:《古氏新约神学》,高以峰、唐万千合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90年,第502-7页。

[18] 同上,第507-10页。

[19] 赖德:《认识上帝的国》,第19页。

[20] 同上,第38页。

[21] 同上。

[22] W. D. Davies and D. C. Allison, Jr., Matthew, vol.1, ICC, Edinburgh: T. & T. Clark, 1988, p.390.

[23] 刘同苏:“家庭教会公开化的内部要素,”待发表。

[24]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第1039页。

[25] 虽然加尔文相当看重教会纪律,但他并没有像布塞那样,把教会纪律列为真教会的记号之一。苏格兰信条和比利时信条都视教会纪律为真教会的第三个“记号”。同上,第1039页,注18。

[26] 钟马田:“我们能从历史领受教训吗?”钟马田等著:《清教徒的脚踪》,梁素雅、王国显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197-8页。

[27] 刘清虔:“再思当代牧职”,《中台神学院院讯》,2010年,第195期,第2页。

[28] 艾利克森:《基督教神学》,第438页。

[29] 同上,第442-3页。

[30] 同上,第4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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