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约书亚
一、“称义”与“称圣”
成圣(sanctification)的基础是称义(Justification)。如果没有信耶稣、没有在基督里悔改归向神就不会有成圣,成圣的发动者是神自己,我们不能靠着自己任何的努力、刻苦己身达至。从称义、成圣到得荣耀(Glorification),是基督徒信主之后一生所走的路。改教运动时期,在当时反对天主教错误的背景下,威克里夫、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约翰·胡斯等改教先驱特别关注称义,后来几百年间新教发展形成了系统的关于称义的神学,就是因信称义的教义。但是我个人觉得,在教会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虽然强调因信称义因此也特别关注认罪悔改,但是圣经中屡次多番出现的作为教会群体,甚至是作为信徒个人在神的眼中因为称义的缘故“被称为圣”[2],这个概念较多被忽略。在整本圣经中,称圣共出现164次(called to be saints,sanctify,sanctified,或者sanctification),这个词有两层含义,一个是离开罪,一个是行公义。行公义就是圣徒因为信主、爱主的缘故愿意顺服主、效法主,遵行神的命令。称圣也是一个基督徒的保障。我们因为信耶稣基督的缘故与他联合,所以被神看为完全。虽然我们还会磕磕碰碰,虽然还会软弱、跌到,会有很多的缺陷,但是在神的眼中,因为我们在基督里,他称我们为圣徒。而且“称圣”不仅是身份地位意义上的,又是我们作为一个整体的人被基督救赎,第二亚当将我们重新带到一个神统治的国度当中。
一个人只要真的信了耶稣基督,在耶稣基督里被称为义,神就会在他的生命当中对他负全部责任。在我就读的神学院里,有一个老师叫Dr. Cashin。他16岁的时候开始吸毒,吸了三年,非常严重地上瘾。后来他在一次营会上信了主,信主之后,就把注射海洛因的针扔到河里了。但是回家一段时间后,他又重新犯罪。这个挣扎的过程一直持续了两三年,后来他才彻底地弃绝了吸毒的罪行,然后奉献,读神学,去孟加拉国宣教了二十多年,以后在神学院里继续服事。我和这位老师请教成圣问题的时候,他回答说,直到如今他还特别警惕自己,任何能够使他上瘾的东西,他都会马上摒弃或者逃避,因为他知道自己在这个方面有破口(比如他的手机是二十年前的手机,只能发短信和打电话)。对Dr. Cashin来说,神怜悯了他,定下心意要拣选他,虽然他堕落的意志驱使他在自身的惯性中犯罪,但是神仍然通过管教,通过爱和不止息的救赎,让他一点点地认识真理,慢慢地他就脱离了吸毒的枷锁。
神的圣洁超乎我们想象。我们的任何一个罪神都不会放过,他所爱的他必管教。他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给我们“动手术”,我们的有些罪是肿瘤,需要长期做手术,所以时间比较久一些,有些罪是轻一点的病,很快就会动手术。他是大医生,一直在我们里面做医治的工作。但这些都是基于神给我们所动的一个最根本的手术:就是用清水将我们洗洁净,将我们的石心拿掉,换成肉心。神给我们换了一个新的心,就是基督耶稣的心,基督耶稣的心在我们里边,就是神的灵在我们里边。
所以,当罪人与圣徒这两个身份并存在我们的生命当中,哪个才应该是我们真正的身份呢?当然是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属天的子民。我在读神学期间,曾有一位从事圣经辅导的老师跟我说,来找他辅导的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是罪人,因信称义了,但是却不知道自己在基督里因为信他而被他看为朋友,更忽略了自己是在一个从塞特开始的信心的族谱当中,在一个被神看为是圣洁的祭司的群体当中。一个人越强调自己罪人的身份,越会为自己的软弱辩护,但当他知道自己称圣的地位的时候,他就不会更多地为自己辩护。我们所行的往往与我们心里面预先假设的自己相配合。所以,我觉得在教导认罪悔改的同时也应当告诉弟兄姐妹,他们其实被神称为圣了,这会帮助他全面地去认识自己在神面前犯罪的行为。
二、“行义”[3]与“衬圣”[4]
“义”这个词在新约和旧约里基本是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法官所判定的“义”;第二层意思是信徒所行的“义”。在新约圣经中,有关行义的教导处处可见,行义是信徒的本分,也是一个真信徒的标志,表明出我们的信是真实的。既然我们的心已经信了神,那我们的行为也就从我们信神的心发出来,这是自然而然的。人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信神,信主就代表着他愿意行主的义。
所以,“衬圣”就是我们所行的要与我们所信的福音相称,要与我们信徒的身份相称,我们要结出悔改的果子来。马可福音1:15中耶稣基督宣讲:“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福音是使人悔改的福音,悔改的意思就是回转过来,离恶行善,相信本身就是悔改。如果一个人信了耶稣基督,他人生行动的方向还是往地狱直奔,那他的信就不是真的相信。
所以,在信徒的生命当中,如果有比较明显的罪不愿意悔改、不愿意去遵行神的话的情况,首先要考虑的是他有没有得救。在我个人牧会中,观察弟兄姐妹是否重生得救,会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否愿意读神的话。一个人真的信了主,他必然想了解、认识神,如果他根本不读圣经,就要小心他是不是真的得救了。
第二,他犯罪之后心里有没有一个挣扎的过程。如果他还是按照过去的方式生活,觉得犯罪无所谓,那可能还没有得救。信耶稣不是不犯罪,而是不持续地在罪中(参约翰一书3:9,原文直译“凡从神生的,就不持续地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
第三,他有没有自己祷告神、寻求神。
第四,他是不是真的对身边的人的灵魂有负担,并且真的有爱。
如果一个人在他的生活中没有显出这四点,那我就会在基本救恩的问题上跟他较劲,一直到他明白为止。此后,我才会鼓励他成圣,活出基督的荣耀和馨香之气来。
但是,若一个信徒真的得救了但是却活不出这个生命来,原因何在呢?我自己思考有以下四点:
第一,过于追求生活的舒适,世界把他的心缠住了。他可能觉得自己拿到一张天国的门票就可以了,在地上还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类人就是撒种的比喻中被挤住的种子。表面看起来是躺在因信称义的教义之上,其实很可能是躺在地狱的门口。
第二,教会没有使他在福音里,教会没有尽自己的义忠于圣经来教导他、牧养他。这也是我深感苦恼的一个问题。福音是冒犯人的,神的话有时是定人的罪、要人直接面对的,所以在教会中,若教会的领袖层有一种雇工心态的话,福音很可能被打折扣,因为怕冒犯人,怕丢掉教牧的职位。教会生活也容易变成很多的项目,大家来教会就是为了调整一下夫妻关系、子女能受点基督教教育等等,于是,在教会聚会慢慢地成为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与主活泼的关系。
对于国内教会来说,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们缺少榜样,我们不知道该怎么追求成圣。国内教会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有一个断层,很多牧者是第一代基督徒,没有走主道路的榜样,没有属灵的长辈监督,必须自己挣扎着面对很多的事情。教会有什么问题,家庭有什么问题,自己读圣经去、祷告去、禁食去,能不难吗?所以,我们想成圣,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成圣。但事实上,若是我们谦卑,就会发现神从来没有亏欠我们,基督自己是我们的榜样;而当我们效法基督,彼此相爱,会给后来信主的人一个在生活上的榜样。
我们的行为应当与我们圣徒的身份相称,但怎样才能活出来呢?是不是再整出一套613条律法?当然不是!耶稣基督非常清楚地讲,诫命的总纲是爱神爱人。使徒约翰是了解耶稣基督心肠的一个门徒,他在他的书信里屡次强调“你们要彼此相爱”。所以,怎样活出里面基督的生命呢?用我们学校的老校长麦奎肯(Dr. McQuilkin)的话来说,就是:“使你一切的行为、一切的言语、一切的心思,都从爱神和爱人里生发出来。”
我们的荣誉校长乔治·默里(Dr. George Murray)说:信徒的相信不是一个过去时态,而是指我们持续地在信心当中。在过去的某个时间点,我们决志祷告了,受洗了,信主了,但其实我们仍天天面对这样的选择:我是不是相信耶稣基督,是不是愿意因为相信而顺服神的话?我们每天在自己的情欲、意念、想法和神的话之间的较力当中,愿意说:“主啊,我愿意相信你,而不是相信我;我愿意相信你的旨意,而不是相信我的旨意;我愿意相信你赦免了我的罪,你希望我过成圣的生活,而不是相信我自己心里的欲望和各种旧造生命中的想法。”同时,这个信还指向了未来,就是基督再临的时候,那是我们有一个完全的、彻底成圣的生命的时候,是我们得荣耀的时候。所以,怎样活出基督的生命来?就是每天活在信心当中,每天选择顺服神,这也是过去几年美国教会特别谈的一个问题:确认你的信仰 (Confirmation)。你说你信耶稣基督,你怎么能够确认?你每天怎么确认你真的在相信呢?
信心是一个持续的状态。因为每天相信,所以每天都选择爱神和爱人,每天都有盼望。盼望什么呢?就是得荣耀,是成圣的路走向终点、基督荣耀地再临的那个时刻。所以保罗说:“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保罗盼望着基督再来,也恨不得现在就离世与基督同在。为什么?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是每天都很难,每天都在争战。但是基督就是让我们经历这个争战,如同神应许以色列民得迦南美地时一样:迦南美地是我承诺给你们的产业,你们要进去得着,但是你们自己得打仗,能得多少就是多少。我们每天追求成圣就好像约书亚带领众支派去打仗一样。神已经应许我们:你们要完全,你们必完全;所以我们要竭力地去完全,像基督完全一样,他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神给我们预备的的确是一场极大的争战,这一生就是要征服,要胜过。基督已经得胜,我们也要在基督里效法我们的元帅、我们的将军,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
三、“居义”[5]与“成圣”[6]
我们今生能够达至完全的成圣吗?在约翰·卫斯理的神学里他用了一个词叫Entire sanctification,中文叫“完全成圣”,或者叫“完美”(Perfection)。我最近读他的书的时候,发现其实在他自己的讲道当中,并没有说我们今生可以达至完全,而是说,基督徒要在爱中竭力地追求一个完全的地步。后来改革宗批评卫斯理宗的时候,是批评卫斯理宗教会系统中的一些过于理想化的观点。事实上,今生全然成圣是不符合圣经的。美国加尔文神学院前系统神学教授何克马(Anthony A. Hoekema)在《关于成圣的五种观点中》特别讲到,基督徒的争战还没有结束,当耶稣再临的时候,信徒才会进入一个完全的荣耀的地步。如果认为可以在此世实现全然成圣,那在末世论上就已经违背圣经了。
沙漠教父中的一位伊瓦格里乌(Evagrius Ponticus,A. D. 345-399)在沙漠苦修的时候,写出来能够使他犯罪的八大试探,后来被天主教总结成七宗罪。他也曾写沙漠教父们在祷告、修行过程中的失败,我看到的时候便震惊于人的败坏:人并不会因为去到沙漠里就会少犯罪,他可能犯得更多。其实我们过于标榜人、抬举人的结果就是把人推向神坛,推向基督的敌人。所以对于任何先贤,我们都不能高举。现在有一些极端改革宗的人,言不称耶稣,不称圣经,言必称《基督教要义》,言必称加尔文,我觉得这是非常可怕的。我在学西方福音派历史的时候,看到各个宗派在形成过程中怎样被逼迫、被杀,看到关于先贤本人的个人性失败,我心里就越来越敬畏神。任何人都不应该被抬举到神坛上,政治上如此,教会界也是如此。
所以离开了主,我们追求成圣就是在拜偶像,很可能背后是被骄傲驱动的。那我们努力追求成圣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爱耶稣。就像我们服事一样,爱耶稣就不能不爱耶稣的羊,基督如何爱惜他的羊,我们这些已经全然卖给基督的人,就为基督的缘故服事他的羊。追求成圣的目的并不是成圣本身,而是为了越来越爱耶稣。
因为爱主的缘故追求的成圣是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麦奎肯认为“成圣是一个上帝渐进的工作,他会使我们越来越免于犯罪和过效法基督的生活。”基督徒追求成圣是讨主喜悦的。在追求成圣的路上基督徒会逐步理解自己灵魂破产的真实光景,并在此过程中因经历患难而生出真实的谦卑降服,倚靠圣灵结出圣洁的果子来。越成圣越认识到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这种自知乃是与对神圣洁荣光的察觉有关。
同时,我们今天的追求与我们在永世中的状态确实是有联系的。这不能成为天国阶层论的根据,耶稣基督说,天国里最小的都比施洗约翰大;天国里最小的都有没有办法用言辞表达的荣耀。万民身穿白衣一起敬拜神,这个状态是一样的。那么,区别在哪里呢?我个人认为在天国里是有不同的奖赏的。在神的国里有金器、银器、木器和瓦器的区别,有五千两银子、两千两银子的区别。神的本性是公义的,所以我们知道他会按照我们所行的,公平地判断我们、奖赏我们。
“居义”就是居住在神的义里。约翰一书2:28说:“小子们啊,你们要住在主里面。”约翰福音15:5主自己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在我里面”的意思就是“不离开我”。我刚来美国的时候,见到了麦奎肯的妹妹,这位老人家已经86岁了,一个人生活。她的先生过世了,她的子女都在各地做宣教士,她自己也曾是宣教士。直到现在,她每周五还会带一些中国人查经。不仅如此,她还每天自己做饭,并且帮助周遭的穷人。我在美国的头两个感恩节都是在她家里过的,这位走路颤颤巍巍的老人,自己烤一只特别大的火鸡,给我们做六七个菜。后来我才知道她是癌症的晚期。我一直在想:什么力量让她还在这样服事?我就问她这个奥秘。她和我说:她每天都住在耶稣基督里。
她从小信主,这一生没有一刻离开她的主,常常和他谈话,常常跟他祷告,常常告诉他自己的软弱。她说:“老年比年轻的时候还难,因为孤单感深深地伴随着我如同影子一样,如果我有一天不住在基督里,那么这一天我就好像丢了一样。”听到她的话我很感动,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住在耶稣基督里并不难。耶稣基督说过“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30),我们的神不是一位给我们设定极高的目标吓唬我们,让我们都达不到,让我们挫败的神,我们把神想得太坏了。我们的神好,他愿意我们好,他说的那些话必定是能够实现的。
居住在基督的义里,居住在基督的话里,居住在基督的圣灵里,居住在基督的爱里,这是基督徒可以在自己的生活里做到的。“居义”并不是说就不再犯罪,而是说即使犯罪,会快快回转来呼求神的名。正像大卫所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以色列百姓在旷野四十年,心里肯定有各种各样的嫉妒、争竞、仇杀、奸淫的罪,但是神没有灭绝他们。因为有神圣之约,神称他们为选民,他们来到神的面前有中保,羔羊的血、基督的血在神与他们中间做中保。就像以色列民在埃及的时候,灭命的天使越过他们,不是因为他们不犯罪,而是因为他们门楣上的血,他们居住在基督的义里。
“居义”是成圣的途径,我想以自己追求成圣的历程中的一个见证更加深入地来谈这一点。
我在信主之前上大学的时候经常看色情光盘。信主以后,不知为何就开始觉得那个东西对我没有太多吸引力了。我开始因为基督的缘故心中有喜乐,并且在教会里与弟兄姐妹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单纯美好。所以我在这一方面犯罪的情况就越来越少。但是几年后,我已经是教会的带领人了,却又犯罪了。那时候我就非常痛苦:我怎么又去看这些污秽肮脏的东西呢?这应该是外邦人看的。我按着圣经的原则停了服事,连续几个月没有领圣餐。那时我不断地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信了耶稣基督,却还是和以前一样,那我所信的这位神,他到底是不是胜过了罪恶?他钉十字架是真的为我而死吗?还是我自己在骗自己?”良心的控告让我觉得自己肮脏污秽,我实在没有办法再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我和神之间就有了拦阻,其实并不是神不爱我,而是我觉得自己不配,因此就远离神了。有一次,我去了一个查经班,一位老宣教士在带查经,我就跟他谈了我的软弱,我说我又犯罪了。然而这位老师却跟我讲了这样一句话:“我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是第四代基督徒,但直到如今我每天还是靠着神的恩典胜过这些罪的引诱。”
于是我就向神祷告说:“主啊,我可以去教会,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不服事你了。我太脏,你找一个圣洁的人服事你,找一个身上比我罪少的人来服事你。”这样祷告之后,我特别轻松,就走了。走到一处草坪的时候碰见有一个人在那里散步,看上去无所事事,于是我就给他传福音。结果我被自己讲的这个大能的福音深深地打动了。同时,我心里就有一句话:“你不想服事我了?你说你不配,那你给我找一个配的人来做聚会点的带领人吧。”我当时就流泪了,跪在草坪的一颗树后边哭。我就觉得神的爱是那么温柔,那么圣洁,他的赦免是那么无条件。在这个过程里,我开始经历这个真理:基督在十字架上胜过罪、胜过死亡、胜过撒但这个事实是确实地发生在与他联合的基督徒的身上。
后来,我在妻子怀孕期间,又犯罪了。我曾经有两个月时间持续地看一些色情图片犯罪得罪神。我自己很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已经读神学院了,已经是传道人了,已经像以利一样吃圣肉了,我怎么还在干世界上的那些不信的人干的事情?于是我就求问神:“神啊,我真是不想活了,如果我这样下去的话,我怎么能够服事你?一个污秽的人怎么可以站在圣地?这条十架道路太难了,我年轻,我的血气真实地存在着,我的情欲也真实地存在着,它像一只野兽一样在那里,我怎样能够制服它?我怎样能够在性欲上圣洁?怎样能够让我的泉源不是涨溢在外,我的青春和力量完全是爱耶稣的?”我知道情欲的犯罪是在敬拜偶像,因为拜偶像的意思就是我们的心指向了一个神之外的东西,所以我是同时犯了十诫中拜偶像的罪和奸淫的罪。那两个月的时间我常常哭泣,常常流泪,痛苦难耐,神的手天天在我身上沉重,吃饭吃不香,睡觉睡不着;但后来就觉得哭泣、痛悔、自恨立志都没有效果,我甚至到了麻木的地步。
有一天,我开车绕很远的路去散心,一边开车,一边祷告,一边伤心,我心里边黑暗得就像十架约翰讲得那个“伸手不见五指”。我真的觉得难啊,为什么信这么难?真的觉得苦啊,苦得是五味杂陈。我在一个教堂前停了下来,在教堂旁边的墓地看墓碑上的墓志铭。我边走边看,后来在一个墓碑的前面停了下来。这是一个姐妹的墓碑,她活了九十多岁,她的墓志铭只有两个字——“you win”,就是“成了”。我看到这个字,心里就很感动,我说:主啊,十架上你说“成了”,我却一直不明白;主你已经成了,所以不是我要靠着自己的努力而“成”,而是靠着主你“成”。那时我心里一下放松下来,但是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当时已经是傍晚6点左右了,我就去了那个教堂。
那是一个美国黑人的教堂,我进去之后看到里面有两百多人在唱诗,大声祷告,我就坐在教堂最后一排最右边的角落里流泪,我一直哭到那天祷告会结束。第二天早上6点,我去晨祷,我跪下之后又开始流泪,一开始祷告,十字架就在我心里越来越清晰。这时我突然明白了一些道理,其中一个就是:什么是荣耀之门。唯独耶稣基督是荣耀之门,只有我们穿过耶稣基督的身体,穿过他的受苦,穿过他的十字架,穿过他一生所走过的各各他的路,穿过他的这些痛苦、苦难,我们才能明白耶稣基督的心肠,同时才能够进到复活大能的荣耀当中。我们为自己的罪叹息,我们为这个世代的罪叹息。我们向着自己的肉体绝望,因为乏善可陈;向着世界绝望,因为乏善可陈;向着此生绝望,因为乏善可陈。所以我就看到,基督为什么在复活之后,四十天之久常常向门徒显现,他要告诉门徒一个另外的、更加真实的生活状态。这个另外的、更加真实的生活状态体现在耶稣和抹大拉的马利亚的对话里;体现在以马忤斯的路上,他给两个门徒解明了圣经里福音的真理;体现在他突然出现在马可楼里说,你们看我钉痕的手;体现在他向多马说,你来摸我被枪刺了的肋旁;体现在他在加利利海边给门徒烤鱼,问彼得说“你爱我吗”。耶稣基督复活后四十天给他的门徒显出了一个更加真实的、没有罪的、荣耀的生活状态,那个状态就是荣耀(Glorification):完全的状态。启示录12:11众天使得胜的宣告中讲到,“弟兄胜过它,是因着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耶稣基督,就是我们所信的王和他的福音使我们得胜的唯一保障。我知道我与罪恶相争还没有到流血的地步(参来12:4),我所应做的是绝不向罪恶投降。正像小德兰所说:我虽然软弱,但是我宁可软弱至死也要死在主的手中。(《灵心小史》)
当我在祷告时明白了这点之后,我才发现在门徒经过十字架,经过软弱失败,经过基督被钉死、埋葬后信心极深的挣扎,经过对世界的破碎、对自己的绝望之后,基督才让他们看到复活,看到悲哀之后的喜乐,绝望之后的希望,对自己丧失信心之后生出来的真实的信心。这也是为什么最后那些门徒都走上了殉道之路的一个原因。这也是为什么基督升天之后门徒们虽有软弱,但是却仍然一直愿意服事神、寻求神、爱神、在基督里成长、一生为主打仗的原因。因为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更加真实、荣耀的状态。
这件事情之后,我个人在两个方面操练成圣:
一是从消极方面来避开、逃离和恨恶罪恶。爱神意味着恨恶罪,人若不恨恶罪就不能爱神。(参约一3:1-10)因为在旧约中,成圣常常是指“分别为圣”之意。首先,我们家彻底停了网络服务,不能在家里使用网络,只能去公开场所上网,这就减少了犯罪的外在便利条件。其次,我总结自己犯罪一般都是在放松的时候或者压力过大的时候。所以,我首先增加了和同学们一起运动的时间,减少学习时间,平衡自己的生活,免得压力大而犯罪。再次,如果有不洁的念头,我马上告诉妻子,请她为我祷告。最后,圣经教导说,要与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义圣洁,所以我找了一个代祷伙伴,每周周一早上我们一起为我弃绝这个罪祷告,求主成为我完全的喜乐和满足。每次遇到软弱的时候,我就请他为我祷告。
二是从积极方面追求圣灵的果子。我所生活的地方有一个地区华人互助邮件组,经常有人发一些需要帮助的信息,若是我比较空闲,就去帮助这些不信的人,或者买东西送给他们。感谢主,借着这个善工,我已经带领了四个华人学生信主。与此同时,读书、照顾家庭之外的其他时间我基本都用在新开拓教会的事奉上了。我也在学习和服事过程中经历神的爱,并在心思、言语、行为上操练顺服、谦卑、温柔、节制等属灵品格。我知道摆在我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也知道那位爱我、救我、护理我的主必引导我、带领我、训练我直到见他面的那天。
这是我个人生命的经历。我心里知道,成圣的途径就是住在基督里——住在基督的十字架里,住在基督的受苦里,住在全备的圣经真理里,住在圣灵里,住在神的吩咐和爱里。但我不是在讲,具体到我们的生活之中,这就是每天的读经、祷告、默想、在跌倒之后及时回到主的面前悔改。这样难免还是有点律法主义的味道。居义的概念,其实是一个自由地爱耶稣的概念。在威敏信条里,第一条就是要荣耀神,并以神为乐。以神为乐的意思就是享受神。信仰不仅仅是刻苦己身:我一定要读经,我一天要读多少章;我一定要祷告,我每天要祷告多久;我一定要去聚会。这些都很重要,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强调的重点,只要一个人爱了耶稣,他就可以为耶稣去做这些;然而,如果他不爱耶稣基督,这些就可能沦为形式主义。
所以,对神的爱是居义的动因,动因错了,就变成了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每周禁食两次,从小会背摩西五经,但是里面对神却没有爱。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的总纲,哥林多前书第13章特别清楚地谈到,爱是首善。爱神是一切的动因,是爱人的动因,是服事的动因,是读经的动因,是祷告的动因,是追求成圣的动因。我们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尽心,是用我们的心灵来爱神,用我们的灵魂来爱神。尽性,是用我们的情绪、我们的激情来爱神,像大卫一样唱诗、跳舞敬拜神,也跪下来流泪敬拜神。尽意,是用我们的理性爱神,就像奥古斯丁所说“信仰寻求理解”,用我们的理性竭力地查考圣经、读圣经、学习圣经,一遍一遍地读,读不懂再读,问老师。尽力,就是用我们青春的力量,用我们的时间去爱神,这体现在爱教会上。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所以我们愿意为着教会的缘故,把自己的生命摆在其中,当做火一样烧了,不是烧在游乐上,不是烧在挣钱上,不是烧在天天加班让领导满意上,而是烧在基督的教会里,烧在那一个个正在认识耶稣基督的小羊身上。
参考书目:
Leslie Parrott. What is sanctification? Mich: Beacon Hill, 1979.
Robertson McQuilkin. Victorious Christian Living. SC: CIU, 1987.
Melvin, etc. Five views of sanctificati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96.
Kenneth J. Collins. The theology of John Wesley,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89.
Mark A. Noll. Turning Points, Grou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2.
John Wesley. By John Wesley, New York: Association Press, 1961.
Shirl S. Schiffman. “Victorious Chrisiatian living: J. Robertson Mcquilkin’s view of Sanctification.”
注释:
[1] 本文由作者受访录音整理而成。——编者注
[2] 例如徒9:13、32、41,26:10;罗1:7;林后1:1;弗1:1;腓4:21;西1:2;帖后1:10;来13:24;犹1:3。
[3] Do what is righ,do right,或act justly(约一 3:7;启19:8;徒10:35;赛 56:1,58:2,64:5;代上18:14; 撒下8:15;创18:19;创18:25;弥6:8)。
[4] Worthy of the gospel of Christ;keeping with repentance;prove your repentance(弗4:1;腓1:27;太3:8;路3:8;徒 26:20)。
[5] Abide in,confirm,dwell in(约15:5)。
[6] Sanctification(出19:23,30:10,31:13;代下31: 6;结43:26;约17:17;罗12:1;来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