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提摩太·凯乐 译/超雪 校/恩静
编者按:当一个人真正在福音里经历基督拯救罪人的恩典,就会有灵魂经历救恩的喜乐和感激,也会有对他人灵魂深深的关切,并因此产生与人分享福音的热忱。这是因为他知道了灵魂在罪中永死的结局,也知道了人在宝贵的福音中才能得着的永生的福分。那么对于人今生具体的需要呢?人会不会高举对灵魂的关注,却对他人具体的需要漠不关心,以至于在爱心上显为虚假与缺失?其实对于许多基督徒来说,更令人担心的不是这个,而是很看重满足人今生具体的需要,却忽略、不关心人灵魂的结局,甚至因此舍本逐末,偏离福音。的确如此。但我们也得承认,人反福音的败坏本性既有可能使人以后者的方式偏离福音,也有可能以前者的方式损害福音。而一个真正经历神在福音中的怜悯的人,则会既有对人灵魂深深的关切,也有对人具体需要的怜悯之心。这也是神在他的话语中所显明的。因此我们常常需要回到他的话语中得到提醒,使我们不致偏离。凯乐牧师的文章,从许多经文入手,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使我们思想神要我们爱邻舍的命令。虽然你不见得认同他的每一个观点,但你不应该忽视他所提出的问题。如果能因此有更多的思考、辨别和探讨,使神自己在怜悯事奉中的心意显明出来,那该是何等令人感恩。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路10:29)。
本文概述:对人类各样需求的怜悯是一个基督徒如此本质的记号,它甚至可作为真正的信心的检验。对一个基督徒而言,怜悯不是可有可无的,或是附加的。正相反,一个满有怜悯的生命是真信心必然会有的标记。
爱的本质
那个律法师前来“试探”耶稣,想要给他设计陷阱(路10:25)。他本来可能是想让耶稣说出一些话来反对律法或削减律法在救赎当中的作用。耶稣却给那人设了一个陷阱,不过他是设了一个爱的陷阱。
我们的主反问那人律法上写的是什么。律法师非常准确地用许多犹太文士与教师所相信的作了回答,就是律法所有的要求归结为两点:首先,律法要求一个人的心思意念完全地、唯独地降服于主并归于主(申6:5)。其次,律法要求我们必须顾念他人的需要,并要像满足我们自己的需要那样迅速、热切、努力并满怀喜悦(利19:18)。这些要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既反映了神的圣洁,也反映出我们对那位赐予我们万物的神全然的亏欠。因为我们所有的都是他赐给我们的,我们也必须给他我们的全部。
当律法师给出了这个对完全的爱与公义的概述后,耶稣回答说:“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耶稣的策略是什么?为什么他不是说“接受我做你个人的救主”或别的什么来达到目的呢?难道他是在对那个人表示得救是通过好行为吗?不,完全不是。
相反,耶稣是反过来把矛头指向了律法师。当我们逐一地看旧约中记载的规定时,我们发现当中有不少还有可能遵行。但当我们看到这些规定背后的原则以及律法所真正要求的那种生活时,我们就会明白我们完全不可能做到。耶稣向律法师指明律法所要求的完全的公义是为了叫那人看见他没有能力满足那公义。耶稣试图叫那律法师知罪,他其实是在说:
我的朋友,我确实是很严谨地对待律法,比你还要严谨很多。是的,如果你完全遵行律法你是可以被神接纳的,但是看看这个律法!看看它到底要求的是什么。如果你可以做到它所要求的,你就得以存活。但若你确实看清楚了,你就会明白律法所要求的义必须用别的方法来满足。
耶稣与那个青年财主的针锋相对也有着同样的目的(可10:17-22)。他试图让那少年人知罪,正如他“看着他,就爱他”。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可10:19-22)
青年财主宣称自己已经遵守了律法,直到耶稣要求他放弃一切所有的并来跟随自己,而那只不过是对第一条诫命的阐述。耶稣是在问:“如果必要,为了能够进入与我的相交,你是否愿意放弃一切?你是真的会‘在我面前没有别神’吗?”青年财主忧忧愁愁地走了。耶稣是太严苛和过分要求吗?不,完全不是。这福音是天国的福音,除非我们将心献上,奉耶稣为王,否则我们就根本没有献上什么。怜悯的事工是重价的,我们有一颗愿意实行怜悯事工的心是我们降服于基督主权的一个重要表现。
神的富足与贫穷
所以同样在路加福音10章这里,我们注意到,耶稣试图让律法师对任何通过他个人的努力来获取救恩的方法感到绝望。当然这一次,耶稣用的是第二个大命令而不是第一个。为什么耶稣要这样做?因为要得神的怜悯,我们必须首先对自己的道德努力感到绝望。Nathan Cole是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农夫,他在1740年归信。当他陈述在乔治·怀特菲尔德的布道中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时,将这一点说得很明白:“……他的讲道给我的心沉重的一击。因着神的祝福,我旧的根基被拆毁了,我看见自己的义根本不能救自己。”[2]
那个律法师本来也应该这样回答。如果他当时说“我明白了,那么人怎么能在神面前成为义呢?”耶稣就会回答:“只有藉着神的怜悯。”而神的怜悯就是这样:我们必须看见我们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灵里贫穷和破产的人,而且即使我们为神穿戴我们最好的善行,在神面前我们依然是像裹着破布的乞丐(赛64:6)。但在耶稣基督里,神赐给我们义(罗3:21-22),这是直接从神儿子的账户中赐予我们的财富,他以受苦和受死使自己成为贫穷,好叫我们可以成为富足(林后8:9)。
没有人比约翰·班扬更清楚知道这一点了,他这样描写他的归正:
但有一天,这句话进入我的灵魂:“神的义是在天上的”。就在那时,我灵里的眼睛看见耶稣基督在神的右边。在那里,我说,你作我的义,无论我在哪里,也无论我做什么,神再也不会对我说“他想要我的义”,因为那义就在他面前。此外我还看见,我内心的善不能使我的义加添,我内心的恶也不能使我的义减损,因为我的义就是耶稣基督自己,那位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永不改变的。
此刻我的锁链确实从我身上脱落了……哦!我想,是基督!基督!我眼前再没有别的只有基督……现在我可以转离自己看向他了,并可以确信神所有的恩典都倾倒在我身上了。正如那些有钱人身上只揣着些分分角角的硬币,但他们的金子却在家中的柜子里;哦!我看到我的金子正放在我家的柜子里!就在基督我主我救主里!如今基督是全部,他是我全部的公义,全部的圣洁和全部的拯救。[3]
但那个律法师却抵挡了我们的主。他不想承认他灵里是贫穷的、破产的。很明显他感到了来自耶稣话语的压力,因为很快我们就看到他通过问“谁是我的邻舍”来试图“显明自己的义”。
他想做什么?他想让耶稣用这样一种方式去重新诠释第二个命令,使得第二个命令所要求的能被做到。耶稣的回答是用一个比喻来阐释第二个命令。他向我们展现了神所要求的爱是何种程度和本质。
我们必须记得好撒玛利亚人这个比喻的全部背景,否则我们可能会很容易陷入道德主义的陷阱。耶稣不是在说我们可以通过模仿那个好撒玛利亚人而得救,虽然他是明确地鼓励我们要效法他的样式。更确切地讲,耶稣是在试图用神所要求的爱来使我们降服,好叫我们能够乐意去接受神所赐下的爱。
怜悯不是可有可无的
比喻描述了一个撒玛利亚人来到一个被打伤并被抢劫的犹太人身边。这个撒玛利亚人提供了对他身体上的保护(防止这个犹太人再度被攻击),治疗上的帮助,带他离开,并留下了经济上的帮助。简言之,他满足了那个犹太人所有身体上和经济上的需要。那个律法师称上述这些表现为“怜悯”的行为(路10:37)。只有当我们记得故事的目的时,这个故事才能发挥它真正的功效。耶稣的比喻被记载下来,用于描述基督教中对邻舍的爱。用今天的话说,耶稣的回答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做“社工”的人。
今日的福音派教会当然一点也不反对帮助穷人和受伤的人。但是“社会救助工作”通常被看作是次要的责任,那是当我们对教育事工和传福音事工感到满意之后,如果还有时间和金钱的情况下才做的事情。
这个比喻打破了上述的优先次序。耶稣通过怜悯向我们显明了神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所要求的义的本质。而且无疑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在雅各书2:15-16和约翰一书3:17-18中基督徒被要求顾念弟兄们身体性的和经济方面的需要,这不是个可选项。如果一个认信的基督徒不如此行,“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这里明显的真理是,怜悯对基督徒至关重要。[4]
怜悯是一个检验
雅各和约翰都将怜悯事工作为检验。使徒约翰在他的头一封书信里提出,一个真基督徒可以通过这个检验被认出来。对基督教的爱的检验之一就是怜悯事工。基督徒团契必须有一个特征,就是关心弟兄姐妹身体性的需要。“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7-18)真正的爱不仅表现在言语上,也表现在行为上。
雅各总结说一个信仰上的认信如果没有伴随怜悯的行为,就显出那个信心是“死的”,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心。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3-17)
通过箴言14:31和19:17我们得知无视穷人的需要就是犯罪得罪主。所以贫乏人和穷苦人是试验,我们对他们的回应能检验出我们对神信仰的真实性。
马太福音25:31-46将这个观点说得再清楚不过了。这段经文讲述了在审判日耶稣对人们的检验。他通过检验他们的果子,将那些有真信心的人和没有的人分开,也就是检验他们对贫穷的人、无家可归的人、生病的人和坐监牢的人的关怀。怎么会是这样?当耶稣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时,他是在阐释箴言19:17(“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也是在说一个敏感的社会良知及一个对贫穷人充满怜悯行为的生命是真信心的必然流露和记号,在这点上耶稣和雅各、约翰还有以赛亚(赛1:10-17)都是一致的。按照这些行为,神可以判别真正的爱与只是嘴上说说的爱。
假设有一个很有钱的老妇人,她除了一个向来对她很好的侄子以外再没有别的继承人。那她怎么才能知道侄子对她的好是否只是装样子?她怎样才能知道他的心到底是什么样的?想象一下,有一天老妇人装扮成一个无家可归的路人,坐在她侄子的大房子前的台阶上。当这个侄子出门时,他威吓她并咒骂她。现在她知道他真正的样子了!所以一样的,当我们对神一张脸,对穷人却是另一张脸时,神也非常愤怒。“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你们要)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赛1:15、17)所以同样的,实际上耶稣可以这样说,“我就是那个坐在你台阶上的无家可归的人——你怎么对待她使我得知你实际上是怎样的。”
一个伟大的传道人罗伯特·默里·麦琴(Robert Murray M’Cheyne),在大约150年前对他的会众讲到马太福音25章时说:
对于你们当中的一些基督徒,我恐怕基督很难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太25:34“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所预备的国”)。你那骄傲的居所在千千万万没有火取暖的人们当中竖立着,他们也几乎没有衣裳来抵御刺骨的严寒。但你却从未踏进过他们的家门。你可能会站得远远的发出一声叹息。但你从未探望过他们。啊!我亲爱的朋友!我很担心那些穷人,但我更担心你。我不知道基督在他大而可畏的日子将会对你说些什么……我恐怕有些在听我说话的人(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们不是基督徒,因为他们不爱施与。慷慨地、大量地施与人并且毫不勉强,这需要一颗新心。一颗旧人的心是宁愿流血也不愿意失去钱的。哦我的朋友们!享用你们的钱财吧,挥霍它吧,一点也不要分给别人,你们要快快地享用它,因为我告诉你,你在永恒中将会是乞丐了。[5]
怜悯并不是新的教导
圣经对怜悯事工的教导并不是从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开始的。
人类的第一个“使命”是治理和管理全地(创1:28)。创世记2:15再次以“修理看守”神的园子来重申了这个委任。人作为园丁的这个概念具有深层含义:一个园丁不会破坏自然或对其放任不管。他培育自然并发展它以增加它的优美、它的作用和它的丰富。所以神期待他的仆人将所有受造都带入他的主权里。科学、工程、艺术、教育和政治都是这个责任的一部分。我们要把生活的所有方面,无论是属灵的还是物质的,都带到神的统治和法度之下。
很明显,在人类堕落以前从本质上讲是没有“怜悯事工”的,因为那时没有人受伤或受穷。但明显在那时神的仆人们会像关心灵界一样关心物质界。
在人堕落以后,罪的效力立刻导致人类的各种关系遭到毁坏。人和神的关系疏离(创3:10)导致人与他人的关系也遭到破坏(同上12-13),他与自然的关系也是如此(同上17-18)。现在,疾病、饥饿、自然灾害、社会的不公正以及死亡在支配着(一切)。
第一个怜悯事工是在堕落后紧接着发生的: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3:21)。这个行动预表我们的罪被基督的工作遮盖,但这肯定不是神做此事的唯一原因。现在人需要在一个敌对他的环境中得到保护。对于神的行动,德瑞克·柯德纳(Derek Kidner)说“没有比这个更早和更崇高的社会行动了。”[6]
甚至在神颁布律法给摩西之前,他就已经显明他对怜悯事工的旨意了。约伯是生活在摩西以前时代的人,他知道神要求的义包括给穷人提供食物、住所和衣服(伯24:1-21,31:16-23)。事实上约伯告诉我们他做的不仅仅是基本的社会关怀。“我为穷乏人的父,素不认识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我打破不义之人的牙床,从他牙齿中夺了所抢的。”(29:16-17)
当神向摩西颁布律法时,神建立了一个信仰共同体,他在这个共同体中对社会公义的要求如同对个人的公义和道德一样。每个以色列人被禁止将他们的作物收割干净,好让穷人可以不花钱来拾取麦穗(出23:10-11)。以色列人也被要求借贷给穷人直到他的穷乏被补足(参申15:8、10),尤其当这个穷人是一个至亲或是邻舍时(利25:25,35-38)。他们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也要将当年土产中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分给穷人(申14:28-29)。
神的律法要求绝不能让穷人“空手而去”。当一个奴隶从债务和奴役中得以自由时,不能让他空着手离开,而是必须要给他谷物或牲畜,好使他可以在经济上自足(申15:12-15)。
这些赐给摩西的律法是后世的先知们发出谴责的基础,他们宣告说以色列对穷苦人的漠不关心相当于违背了与神立的约。他们教导说物质主义和无视穷人的困境是与拜偶像及奸淫一样可憎的罪(摩2:6-7)。怜悯穷人是一颗真正归顺神的心的标志(赛1:10-17,58:6-7;摩4:1-6,5:21-24)。最后,先知们预言当弥赛亚到来时,怜悯穷人会是他的特点(赛11:1-4,61:1-2)。
传给穷人的福音
耶稣选择以赛亚书61章作为他第一篇讲道的经文。他也指出他传福音给穷人以证明他就是那位弥赛亚(太11:1-6)。我们的主在降世为人时,确实是在和穷人“同住”(林后8:9)。他出生在一个这样的家庭,这个家在他行割礼时只能献上鸽子(路2:24;利12:8),这个祭物按规定是最穷的家庭才献的。耶稣与被厌弃、被抛弃的人以及社会最底层的人同吃、同住并一同交往。他教导说所有的人从属灵的角度讲,都是破产的(太5:3),在神的面前穿的都是破衣烂衫(赛64:6)。因为他将他救恩的丰富赐予属灵上的穷人,所以我们要对那些作恶的、忘恩的,甚至对我们的仇敌行善。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5-36)
我们看到耶稣和先知的话在早期教会的教导与实践中不断反映出来。只要一有需要,基督徒就会向弟兄们伸出援手(约一3:16-17及申15:7-8)。在教会里,财富被如此慷慨地分享出来以至于富人和穷人间的大部分差异都被抹平了(林后8:13-15及利25章)。雅各继续着先知和主的教导,说真正的信心必然会无可避免地在怜悯的行为中显明出来(雅2:1-23及赛1:10-17)。
基督徒被要求要记念穷人(加2:10)和孤儿寡妇(雅1:27),要接待客旅(来13:2)并且要斥责物质主义(提前6:17-19)。虽然信徒们最先和最多给予帮助的是教会中的穷人,但怜悯也必须要向所有人发出(加6:10)。所有这些教导都是对旧约启示的直接响应。
不仅是所有信徒负有这些责任,而且有一类特殊的人员——执事——就是为协调教会怜悯事工而设立的。这表明怜悯是教会中的一项正式的事工,和话语及教会惩戒的事工一样。(罗15:23-29)
基督,我们的典范
我们怎样才能聚焦圣经中所有关于怜悯事工的教导呢?通过注目耶稣基督!首先他是真正的亚当(罗5:14-21),他治理神所有的受造(来2:5-8;弗1:10)。其次,他也是真正的大祭司(来4:14-16),他能施怜悯给所有有需要的人。第三,他是伟大的执事(罗15:8),他与贫穷人认同(林后8:9)并且他在那付极大代价的服事中将自己倒空(可10:45)。
因为我们连于基督,所以每一个信徒都是执事,要在谦卑的服事中为别人洗脚(太20:26-28;加6:10)。每个信徒也都是尊贵的祭司,我们向神所献的祭物中应该包括怜悯的行为(来13:13-16)。基督徒也是“新造的亚当”,要将万有都带回到神的主权之下(太28:18-20;林后10:5)。
结论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基督徒越来越多地受到合乎圣经的教导,即每个信徒都是一个牧人。虽然大多数基督徒不是精深的布道者或护教家,但每位基督徒都是一个见证人。虽然大部分基督徒不是受过训练的心理学家或咨询师,但每个基督徒都是一个帮助人的人,讲道、研讨会和书籍在这些年不断地提醒我们注意这些概念。
然而,至少在怜悯事工这个领域上,平信徒还是在把职责委托给“专家”们。事实上,基督教会几乎已经将这项服事完全让给了属世的机构和权力部门。很多基督徒没有清楚地明确这项责任,虽然他们可能可以很好地理解传福音、教育、敬拜、教导和团契的事工。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还没有认清圣经明确的命令是所有的基督徒都要有自己的“怜悯事工”。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积极地参与其中。
问题讨论:
- 我们对穷人的怜悯在什么方面反映出基督的爱?
- 在我们有能力去怜悯之前,在我们生命中必须先发生什么事?你有没有发现自己的生命中有需要改变的地方?请描述一下。
- 怜悯的必要性建立在哪些经文的基础上(旧约或新约)?
- 为什么我们倾向于把怜悯想成一个可选项?
- 基督在哪些方面是怜悯的典范?
[1] 本文选自提摩太•凯乐牧师Ministries of Mercy一书(ISBN 978-1-59638-955-7)的第一章,承蒙P&R出版公司授权翻译转载,特此致谢,转载时略有编辑。P&R出版公司地址:P.O. Box 817, Phillipsburg, N.J. 08865,网址:www.prpbooks.com。
[2] Nathan Cole, “Spiritual Travels,”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7, 1950, p.591.
[3] John Bunyan, 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ed. John P. Gulliver, London: Bradley, 1987, p.59.
[4] 作者在本文中主要从总体上强调怜悯的呼召,还没有具体分析怜悯对象的范围。这方面作者在同一本书的第五章“教会与世界:平衡的焦点”有详细处理,主要观点是:我们应该优先集中并广泛地供给贫困的基督徒,直到他们脱离贫困。但我们也必须慷慨地援助非信徒,以此作为我们对世界的见证的一部分。
[5] Sermons of M’Cheyne, Edinburgh: n.p., 1848, p.482.
[6] Derek Kidner, Genesi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Downers Grove, Ⅲ.: InterVarsity Press, 1973, p.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