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约翰
第一诫如下: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3)
这一诫另外的翻译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是整个十诫的基石。
对信仰者来说,信仰的对象比信仰的形式更重要。上帝若真如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中所言,不过是人根据自己的形像制造出来的偶像,那再多的虔诚也不过是愚昧,再多的信心也不过是迷妄。若颁布这条诫命的上帝根本不存在,基督教再好也没用。
“真”比“好”更重要。
一、人怎么与上帝交往
人怎么与上帝交往?
人又怎么能与上帝交往?!
试想,地上一只小小的蚂蚁,它无论如何不可能有任何办法跟人交往。它搭建再高的梯子也没用,爬到我们脸上来也没用,我们还以为它要咬我们,随手就把它给捏死了。试想我们肠胃里一个朝生暮死的细菌,它到处推广“无人论”学说,狂妄地对另一个告诉它人真实存在的细菌说:“你把人拿出来给我看看,我就信!”
作为有限者的人,怎么能与无限的神交往呢?
作为有死者的人,怎么能与永生的神交往呢?
作为有罪者的人,怎么能与圣洁的神交往呢?
越想,越觉得人与神之间有深渊限定,我们注定了只能在深渊中绝望。形形色色的宗教,不过是我们这无可消弭之绝望的种种表达罢了。他们上高山、下山洞,每三步一叩头,去世界寻找神;他们苦修、禁欲、冥想,每天沐浴数次,去内心寻找神;他们发明、发现、顿悟、宣讲,声称已经找到解脱的法门,自己却被死亡蹂躏;他们否定、推倒,再否定之否定并推倒之推倒,又否定否定之否定推倒推倒之推倒,一次又一次,他们干脆拒绝上帝,并开始自己扮演上帝,于是又落入被一茬又一茬“人神”奴役的境况。最终,我们还是无法否定宗教现象背后的宗教、宗教背后的信仰和信仰背后的上帝。
但人怎么与上帝交往呢?
死亡作为事实的存在表明了罪作为事实的存在。这罪使人类和我们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当理性以理性为中心的时候,它不能认识真理;当情感以情感为中心的时候,它不能认识圣爱;当意志以意志为中心的时候,它不能认识天路。所以,我们就以人的道理取代了上帝的真理,以人的博爱取代了上帝的圣爱,以人的乌托邦取代了上帝的天国。最终,我们以宗教和文化取代了上帝。我们只能离上帝越来越远,而不是越来越近。只能,不是人去找神,而是神来找我们。这样我们才能认识上帝。
除非人会说蚂蚁的语言或干脆变成一只蚂蚁到它们中间,才能跟它们交往。除非上帝肯向我们“启示”他自己,道成肉身到我们中间,我们才能认识他。人和神之间有深渊限定,除非上帝自己把深渊填满,除非他自己成为梯子,除非他自己成为道路。
但上帝又何必呢?就像我们人又何必非得去和蚂蚁交往呢?
圣经的与众不同就在于,它启示出一位人绝对无法想象的上帝的形像。这位上帝不仅愿意启示他自己,所以写了旧约,还甘心让自己的儿子流血牺牲,以打通人和神的阻隔,从而写就了新约。神——就意味着——跟人想的绝对不一样,所以,也就不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也不是人愿意想就能想出来的。
第一诫背后流淌着惊心动魄的恩情,那就是:神肯启示他自己。他肯对人说话,他自己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从而,我们才能聆听,才能感动,才能发现,才能认出,才能回应。
二、为什么这条诫命如此重要
这条诫命最被人践踏和否定。尼采攻击这一诫说:诸神开会时,有一个神站起来说了这话,结果诸神都笑死了。这当然是尼采的污蔑。尼采说:“上帝死了!”但上帝一直活着。上帝说:“尼采疯了!”尼采就疯了。
有人说这条诫命暴露了基督教的霸道和独断,凭什么说只有基督教的上帝才是独一的神?有那么多宗教,难道不可以条条大路通罗马?不管什么宗教,只要信得好,不都可以得救?其实,一个人的老师可以有多个,但生身之父只有一个,更何况是灵魂的父亲。
上帝是万灵之父(参来12:9),上帝是绝对真理,上帝是唯一的。
1加1只能等于2,MR.TWO当然可以说除了它自己以外没有别的数字是对的,也不可以有别的答案,MR.ONE和MR.THREE虽然比较接近,但不管多么接近也都是错的。任何宗教都可以宣称它们接近了真理,但就信仰而言,靠近正确答案无异于错误答案,有道理的宗教在真理的信仰面前就是谬误。除了主耶稣基督之外,没有一个教主敢认真自称上帝。只有耶稣基督这样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我们中了相对主义和人本主义的毒素,才悍然否定绝对真理,但你若问这些坚持“一切都是相对”的相对主义者,既然一切都是相对的,那为何这个相对主义的观念就是绝对的?他们会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这条诫命实乃整个人类价值世界赖以维系的根基,上帝不只是真之为真的标准,也是假之为假的标准,它也是另外九条诫命的基础。
马丁•路德在《大要理问答》中列出了他对十诫的理解。他说,第一条诫命之所以是第一,乃因所有其他诫命都是建立在它之上。如果你违反了第二到第十条诫命中的任何一条,你就已经违反了第一条诫命。比如你说谎,违反了第九诫,但你为何说谎呢?是因为你把人的认可看得比神的认可更重要,你不怕得罪神,但怕得罪人,所以别人的认可就成了你的上帝,这其实是违反了第一诫。路德更进一步说,在任何罪下面,都存在普遍意义的偶像崇拜。在每一样偶像崇拜之下,总存在着某种形式的靠行为称义,具体来说就是某种自我拯救的计划。无论何时,你把某样事情看得比神更重,那么这件事情实质上就是你自造的救主。纽约救赎主教会的提摩太•凯乐牧师也说:在每一样事情,从饮食失调到种族主义的背后,都有一个自我拯救的计划,都是没有相信福音,都是某种形式的偶像崇拜。你把苗条或者你的种族、血统奉为偶像,你的内心就被俘虏了,实质上是赞美、爱着神以外的某样事物。从这种意义来说,我们要么敬拜圣经里启示的上帝,要么崇拜我们自己制造的神;要么靠耶稣基督称义,要么靠自己称义。我们必须信福音,才能回到独一上帝面前,因真理得自由,否则就是因自义被奴役。这条诫命实在是基督徒的命根子。
回到真理面前因真理得自由?还是被囚禁在自我牢笼中,因私欲被奴役?真理发声呼吁我们敬拜他,这绝非真理之狂妄,而是要击碎我们一切的自义。
三、第一诫命禁止自我中心、无神论、拜偶像和抢夺上帝荣耀
这条诫命禁止我们什么罪?
第一、禁止自我中心
自我是人最大的偶像。罗马书8:6-7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体贴肉体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按雅各书1:15的说法就是“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这实乃我们在神面前被认出的真实光景,也是罪的本质:我们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以私欲为中心,根本不能以神为神。每个人也是活在自我之中,不能够来真正地敬拜神。
我们观察内心深处,会发现它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私欲。人无法不以自我为中心,人也不能解决自我中心的问题,就像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拔起来一样。人无力以独一上帝为中心,恰是因为绝望才被囚禁在自我的牢笼里,但人的自我又是什么呢?是杂沓而过的思潮?还是纷乱而至的欲潮?人无法让自己出生,也无力让自己不死,自我本就有待决定,怎么能让这个脆弱的自我做主?
有人在大学生中做信仰调查,99%的大学生都说信自我。这其实是一种自我审判和自我裁决,说明你只不过是因着绝望而骄傲。也有人不崇拜自己,但崇拜人类这个“大我”的能力,认为人定胜天,就像愚公移山中的愚公,靠个人移不了山,但靠着集体的力量和大家的团结,就可以改天换地了。因此,很多人认为,人类的悲剧就在于没有团结起来。圣经创世记中记录了大家团结起来建造巴别塔的故事,人建塔为要传扬人自己的名,上帝就下来变乱了人的语言。没有上帝的赐福,人再多、再团结也没有用。任何自我的幻象,不管是个人的还是大家的,都不堪一击。
第二、禁止无神论
圣经从头到尾没有讨论到底有没有神。诗篇14:1说:“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在圣经看来,每一个认为没有神的人都是愚昧的。
人其实都知道有神,即使他没有神也一定要制造一个神来崇拜,他是不可能忍受真正无神的生活的。人的荒唐在于:他明知有神,却故意忘记神,故意躲避神,因此就活在一个自以为是、与神割裂的生活中,也活在一个逃避神的空间内。所以,耶利米书2:32说:“处女岂能忘记她的妆饰呢?新妇岂能忘记她的美衣呢?我的百姓却忘记了我无数的日子。”圣经不断地来对比这种荒唐和荒谬:神是明明可知的,但是我们却始终活在一个忘记他、抵挡他、对抗他的状态中。这一状态是我们自己逃避神的结果,这是我们的愚妄,是我们格外得罪神的地方。
很多人口头上承认有神,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是无神论,他活得就跟没有神一样。但人不可能在自己规定的一亩三分地之内,自己作王而不与上帝对峙。上帝是无限的,他充满天地,我们毫无可能推开神来过自己的生活。但我们却硬要推开神主宰自己的命运,表面上过得似乎很潇洒,实际却活在神的震怒之下,良心深处惊恐不安,冥冥之中总觉得有种力量要来毁灭自己。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宗教、庙宇、偶像,以安慰人那注定在偶像面前无可安慰的良心。一个不怕上帝的人,什么都要怕,连黑猫过街,乌鸦呱噪,眼皮跳动……都让他心惊肉跳。
第三、禁止拜偶像
罗马书1:25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这个偶像是什么?是把神推开之后,自己造出来的假神,既有可见的木头石头做的偶像,也有内心的偶像。把真实变成了虚谎,真实必会指证我们的虚谎,于是我们就以虚谎来抵挡真实。一旦虚谎当王,就绝对不会容让真理,因此人一定要把耶稣基督杀死。
很多时候我们把圣徒、天使、人当成偶像,把观念、学说、主义、金钱也当成偶像,把不是神的当作神,必被神厌恶。鲁迅在《故乡》中嘲笑闰土的偶像崇拜,但又反省到自己的思想未尝不是偶像。这是极深的反省。“耶和华说:‘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23:23-24)神充满天地,不可能有任何东西能在他面前隐藏,但人却要在上帝面前拜假神,这是多么悖逆、得罪神啊!就像不贞的妻子竟敢当着丈夫的面和外人偷情,岂不更加重丈夫的怒气?
第一诫经文的原意就是“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神是灵,他充满天地,因此任何偶像崇拜都是在上帝面前特别悖逆和嚣张的举动。在历史上以色列人就这样惹动上帝的忿怒,他们一再拜偶像和假神,最后上帝容让外邦人把他们掳掠到异地。以赛亚书42:8也说:“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他既说“必不将他的荣耀归给假神”,就一定说到做到,大衮的神像不是倒在约柜面前折断颈项和手臂了吗?当今世代,多少民族一再拜偶像,一再把人神化,一再敬拜自我,神岂还要再忍耐?上帝不会允许他的荣耀被人僭越太久的。
第四、禁止抢夺神的位置和荣耀
使徒行传14:14,保罗和巴拿巴在路司得行了神迹,人就牵着牛拿着花圈要向他们献祭,两人就撕裂衣服跳到他们当中,说:我们也是人,你们要离弃虚妄,敬拜永生真神。使徒行传12:23还提到另外一个反例,就是大希律接受人的敬拜,以自己为神,不归荣耀给神,神就派小虫子把大希律咬死了。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抢夺神的荣耀。圣经明明说人得救是上帝预定的,但我们常以为是“因为我传福音给他”。我们常将第二因当成了第一因来抢夺神的荣耀。宗教混合主义也抢夺神的荣耀,认为任何宗教都可以使人达到上帝面前。这不只在宗教界,在社会上也是如此,人们常邀各大宗教人士一起来祷告,当其他宗教教徒向他们的神祷告时,基督徒也跟着低头闭目,就等于承认他们的神是神。
很多人说只要敬拜独一神就行,教会并不重要。其实这条诫命也与我们是否选择一个信仰纯正的教会有密切关系。当那些虚假的教派来抢夺神荣耀的时候,我们必须全然脱离他们,到神的名被高举的教会来敬拜我们的神。
论断也是抢夺神的荣耀。论断就是作别人的主、别人的神,别人自有他的上帝,就是主。比如,别人来和我们谈信仰,提的问题我们不能解答,我们就会想这个人提这么多刁钻古怪的问题,他肯定信不了,这就是论断了,因为他信或不信取决于上帝的拣选。杀人放火的事常有,但很少见到人把法官推下来自己当法官,我们的论断就是把上帝推下来,自己做他人的审判者。“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来10:30)只有上帝可以这样说。
抢夺神的荣耀也包括占卜、算命或归荣耀给星座、运气之类的事情。因为人去占卜算命,就是想通过人的手段知道唯独神才能知道的事,这也是抢夺神的位置与荣耀。归荣耀给星座、运气、属相等也是如此。基督徒是属基督的,怎么能属蛇?如果一件事很顺利,分明是上帝的护理,你却说运气好,就等于把荣耀归给运气而没有归给上帝。
总之,人表面上不在乎上帝,骨子里却跟上帝作对,时常惹动上帝的憎恨和愤怒。人在上帝面前,要么是一个顺服者,要么是一个悖逆者,没有任何中间道路。人其实知道上帝的存在,却摆出一副只要不敬拜独一真神怎样都可以的姿态,人的本性已经顽梗悖逆到如此地步,这不是罪是什么呢?结果就是承受上帝的震怒,受诅咒和惩罚。
四、认识、承认、敬拜并荣耀上帝
第一、认识神
人的定义有很多,从这条诫命可以给人一个定义:人是地球上唯一需要敬拜上帝的活物。因为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创造了人。人必须爱上帝、拜上帝、像上帝,人才算活出了上帝的形像,人也才真活得像上帝。
起初上帝造人,人认识上帝并和上帝有自然而美好的交往。人堕落了,就变得不真认识上帝了。人将自己对上帝的想法投射在上帝身上,宗教就产生了,信仰就衰落了。真认识上帝不是根据我们的思想投射,乃是按圣经的启示,只有圣经启示的上帝才是真正的上帝。马丁•路德说:人自以为在寻求神其实是在寻求偶像,自以为在敬拜神其实是在敬拜魔鬼。前些日子听一个人说他之所以信上帝,是因为他老师信上帝,老师那么有学问,他信的肯定不错。但这不是根据圣经,而是建立在他老师的权威上,因为他很崇拜他的老师。而且对上帝的认识一定要建立在全本圣经的整全启示上,不能对圣经断章取义,这才是真信仰。
圣经里谈到的“认识”不是头脑里抽象的观念,而是一种活的关系。创世记4:1用另一个词来说“认识”,就是“同房”,就是两个人真正面对面,真正认识对方,跟他有实际的位格交流。神不是观念,而是活神,借着圣经的活道与我们相遇,于是我就知道他真活着,这才是真认识神。但这样的认识谈何容易!除非我们有一位中保能赦免我们的罪,有一架天梯能裂天而降。所以,唯独通过耶稣基督,人才能真认识神。
真认识说到底是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赏赐。信仰就是:相信那还不能理解的,而又逐渐理解已经相信的。
第二、承认神
哥林多前书8:5-6讲得特别好,它说“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我们并非自有,也不是靠任何人而有,父母不过是神的器皿,本质上我们是藉耶稣基督而有。因此,首先要从内心深处认定神,才能在生活中承认他是我们的主。主耶稣基督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2-33)我们也要委身在福音纯正的有形教会,从不信的人中分别出来,与神的百姓一同敬拜神,哪怕因此遭遇逼迫也不畏惧,这也是我们承认神的方式。
有的基督徒特别不敢在人前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大概内心还没有那种信仰的笃定。而被称为“中国的以巴弗”的吴维僔弟兄在文革期间坐监狱,受拷打,就因为他坚持饭前祷告,他常为此挨饿,但他就是立定心志:哪怕饿死,也要在人前祷告,承认主的名。
第三、敬拜并荣耀神
每位神的儿女,应首先在主日来敬拜并荣耀神。主日敬拜要按照圣灵和真理,在心灵和诚实中敬拜他。敬拜不在于外在的形式,而在乎我们内心有无圣灵藉着真道对我们的提醒和归正,每次敬拜都要遇见神,要在神的光中得见光。
在主日,基督徒听的不是人的道理而是神的道,把这道与信心调和时,生命就会被更新。主日对神的敬拜不是履行一个仪式,乃是与神面对面,跟真理碰撞。而人的自义跟真理碰撞,就意味着要不断被挑战和归正,要经历痛苦。这种痛苦是被真理光照的痛苦,让我们知道哪些方面得罪了神,然后和神面对面,这个面对面才是真正的敬拜。可怕的是很多基督徒的主日敬拜流于形式,这样就逃避了跟真理的碰撞。
基督徒的敬拜也不只限于主日,而是涵盖了全部的生命生活,不只情感上要爱他,理智上认识他,意志上也要遵行神的话。哥林多后书6:14-18说: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都应该来敬拜荣耀神。我们常用“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来教导婚恋,但其实是指基督徒生活各个层面都应该圣洁,不同流合污,不受世界影响,而应影响世界。在旧约中上帝不断告诉以色列人要出来,要自洁,不娶异教配偶,离弃外邦偶像。到了新约,很多时候在谈进入世界,那是指着怎么带着神的呼召去宣教说的,不是说分别不再重要。从呼召的角度来说,人的每一个领域都要在神面前,带着呼召生活,带着呼召进入各个领域,为神作美好见证。基督教教育研究院院长彭孝廉博士说,很多父母在利用教会的主日学逃避教导子女神话语的责任,因为真正的教导应该是七天,不应该是主日这一天中的仅仅半个小时而已。事实上,很多人借着敬拜逃避全人、全心、全面活在神面前,敬拜竟成为一种“最少主义”的表达。人性是何等狡猾啊!我们不能屈从于罪人的本性,而要将我们的家庭、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摆在神面前,带着神的呼召为神而活。
荣耀神并永远以神为乐,这最深、最终极的人生目标背后是基于对上帝荣耀本体的认识、承认和敬拜。而我们认识、承认、敬拜并荣耀上帝的背后,有一个更大的真相就是:上帝允许我们认识、承认、敬拜并荣耀他。
我们认识神的前提其实是:上帝认识我们。
我们承认神的前提其实是:上帝承认我们。
我们敬拜神的前提其实是:上帝悦纳我们。
我们荣耀神的前提其实是:上帝洗净我们。
上帝认识、承认、悦纳和洗净我们,是通过我们唯一的中保主耶稣基督,否则,我们又怎能到父那里去呢?因此,我们才一再强调,这条诫命和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4:6说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是一样的。渺小、卑贱、污秽、不堪如我,竟被天父舍了他独生爱子换回,竟被他看如眼中瞳仁,竟被他如鹰展翅背回归他,这是何等奇异的恩典和福分。我们还有什么借口不去敬拜他呢?我们本无力遵行第一诫,但圣灵进入我们里面,我们就向着谎言死了,靠着耶稣基督向真理活了,我们就能在圣灵的引导下敬拜独一的上帝,这不只是我们的责任,更是上帝子民的荣耀特权!
如是,我说:
他,荣耀的耶和华,先造了我,爱了我,敬拜不过是:以爱还爱。
这还回的爱,也还是他的。
[1] 本文是作者“圣经十诫十二讲”的第三讲,根据2009年在教会的讲道录音整理并精心修改而成。是作者整个生命与上帝话语对峙后的产物。作者由衷的心愿是:求神在这样一个缺少纯正信仰和律法的世代,使用这五饼二鱼,使更多人得到祝福。——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