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约翰•普勒斯(John Pless) 译/尘觌 校/雅斤
编者按:《路德的召命观》是瑞典学者古斯塔夫·维格伦(Gustaf Wingren)1942年发表的博士论文,1952年译成德文出版,1957年译成英文出版。本书在路德神学的整体框架下对其召命观做出了极为系统的阐述,在西方学界引发了众多讨论,带来了对路德召命观的更多关注。本文是美国康考迪亚神学院的约翰 T. 普勒斯(John T. Pless)教授就此书为教学而做的读书笔记,本刊在此翻译转载,望对国内诸位牧者同工具体而深入地了解路德的召命观带来帮助。
目录
第一章 地与天
第一节 地上的国
第二节 天上的国(天国)
第三节 属灵管治与世俗管治
第四节 信与爱
第五节 十字架与绝望
第六节 与神的关系,以及召命
第二章 神与魔鬼
第一节 政府的概念
第二节 自由的概念
第三节 国度的混淆
第四节 人的合作
第五节 重生
第三章 人
第一节 人的处境
第二节 召命与仿效
第三节 祷告
第四节 神的诫命
第五节 时间
第六节 隐藏性与末世论
第一章 地与天
第一节 地上的国
1、“呼召”(Vocatio)的各种含义
1)指“福音的宣讲”,藉此人们被呼召成为神的儿女。
2)指各人(例如农夫、工匠等)从事的“工作”。(林前 7:20)
3)指“传道职分的呼召”。
2、召命(Beruf)
“按我们所知道的,路德并没有用召命或呼召来指非基督徒的工作。人人都有身份(station)和职分(office);但召命是指基督徒在世的工作或属灵工作[2],我们在此只引用路德在世的工作的概念,而不是其他意义上的职业。”[3]
位分(stand) 是指人在生活中的身份,这些身份是外在的,被如此安排以服事别人。“个人惟有在神面前(即在天上)是独自站立的。而在世上时,人总是在关系里(in relatione)的,总是对他人有责任。由此显然可见,每个基督徒在同一时刻拥有的职分是众多而非单一的,例如一个人可以同时是孩子们的父亲、妻子的丈夫、仆人们的主人、市政府的官员。”
身份并不引发人心的转变,人心的转变惟独发生“在神面前”(coram deo)。毋宁说,身份是在维护延续被造世界。“就连那些心里没有接受福音的人,由于履行着他们身份的外在功能,从而也在成就神的旨意,尽管他们在其中浑然不觉。”
一个行动的正当性要在身份里确认。例如,个体不允许杀人,但行刑者执行死刑则是在做神的工作。
神借助管道(means)来工作:“纵然父亲是生育的工具,但神自己是生命的根源和作者。”
“藉着那些以挤奶为业的人,神自己挤牛奶。卑微从事自己工作的人,履行的是神的工作,无论他是无名小卒还是国王。合宜地关切自己的职分,这并不是自我中心。委身于职分就是委身于爱,因为根据神自己的命令,职分所承担的工作总是为着邻舍的益处。对自己的职分的关切——在其世俗意义的框架里——参与到了神自己对人类的看顾之中。”
召命是地上的,不是天上的;不是向上够到神,而是向外够到被造世界中的邻舍。
第二节 天上的国(天国)
“基督的工作胜过任何形式的律法:善工不能以任何方式通向救恩。良心惟独——藉着对基督工作的信心——得以从错误的信仰中被释放而得自由。但基督既没有释放从事工作的双手,也没有释放担任职分的身体。人的双手、身体以及召命,是属于地上的。职分中没有救赎,它本来也不是为救赎而设;它的目的是服事邻舍。良心安息于对神的信心,在救恩上不做任何贡献;双手却在召命中服事,这召命是神俯就的工作,为人的在世之益处效力。从信心的角度来看,召命与救恩无关。”
基督徒在救恩上不被特定的身份捆绑。他(她)在信心的自由里生活。
在神面前,人就是人。在世界面前,人有特定的职分或身份。“在信心的国度里人人都一样,但世上的召命充满了等级与差异。”
天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地上的平等。“导致世上差异的,是各种职分及相应工作的结构。但在天上人人都一样。那里所有人单单领受(且同样地领受)神的恩典。所以天国里的平等只依赖于这样一件事实——基督的国度,其支配的原则不是律法,而是福音这份神圣的恩赐。”
在天国中把工作带到神的面前,既扰乱属天的治域,又扰乱属地的治域。
地上与天上有各自的义。路德说:“因此,应当留意: 将福音放在天上,将律法放在地上,称福音的义为天上的、属神的,称律法的义为地上的、属人的。”[4]
意志的自由只适用于地上的领域,只适用于在人以下的事物。在神面前,意志总是被捆绑的。“因此在神面前,自由意志惟独作为邪恶而存在。”
地上的国和天上的国对应于两种义。“在地上的国里,我们从神领受的恩赐是短暂的;但在天上的国里,我们领受神自己,而他永远不会消逝。”
“基于公民之义的生活有这样的特征——必须总是寻求躲避死亡,于是这种义就成为无用的了。”
信心之义在盼望中期待和等候死亡,藉着我们的死,基督的复活将会在我们里面完全实现。“故此,信心站在两个复活之间,站在已经发生的基督的复活与摆在前头的我们的复活之间。”
第三节 属灵管治(government)与世俗管治
路德经常论及世俗管治的两个“层级”:政治的(世俗政府)与家庭的(家庭)。
律法与刀剑构成一体。世俗管治的支配原则不是福音,而是律法的政治功用(usus civilis)。“召命属于律法的国度。”
基督徒“与圣灵同住——在恩惠与平安的天堂中,同时也与肉体同住——在充满苦难与十字架的世界上”。在《加拉太书注释》中,路德写道:“律法统治着肉体,而应许则满有恩慈地支配良心。因此当你认出它们各自适用的范围时,便可以极为安全地与天上的应许同行,也与地上的律法同行;与天堂中恩惠和平安的圣灵同行,也与这世上投入劳作并背负十字架的身体同行。”
两种管治都是神的爱的表达,神通过这每一个治域给予美好的恩赐。
召命是十字架所在之处。“在人的召命中有十字架——给王子、丈夫、父亲、女儿,给每个人。在这十字架上,旧人的本性要被钉死。”藉着召命中的十字架,邻舍得益处。路德说:“若问在哪里能找到我们的苦难。我要告诉你:从最低处到最高处,遍及生命中的一切身份,你都能发现你所要找的。”
苦难不是寻求而得的,也不是自己选择的,它会自然临到那些忠于呼召的人。路德说:“因此,别操心该从哪里寻找苦难。这实在没有必要。只要作一个认真的基督徒,作为传道、牧师、市民、农夫、贵族、主人,忠实地履行你的职分。让魔鬼操心该从哪里找一块为你制作十字架的木头吧,让世界操心该从哪里找一根为你的苦难制作鞭子的枝条吧。”
召命是关系到生和死的事:“基督徒在世俗管治下,在召命中被律法钉死;在属灵管治下,在教会中藉着福音从死里复活。两者都发生在地上,却都指向天上。藉这两者,个人与基督联合,藉着召命进入他的十字架,藉着教会进入他的复活。基督是天上的君王,其国度超越了死亡,那里是基督徒被带往的终点。因此洗礼惟有在死亡时才得以完全实现。”
路德观察到,当神想要拯救一个修道士时,神强迫他进入地上的事务。
工作倒空我们,驱使我们进入惟独对基督的信心。“通过世俗管治与属灵管治,神驱使人到善行与信心那里。”
“在地上的秩序中,神与魔鬼都在积极工作,因此这些秩序从未静止不动,它们总是因人远离神旨意而被败坏,但在包括基督徒真实的信与爱的各样事物中,它们又被神再次改善与更新。”[5]
第四节 信与爱
“如同人藉其召命中的十字架而被律法钉死,人乃是藉福音里的信心而复活得生。如同善行是前行而达到邻舍和世界那里,信心则是向上而达到天上的神那里。如同善行关乎可见的今生,信心乃是伸向那远离当下的、死后的生命。”
路德说:“从特征上说,没有什么能比信心更高、更内在的了,因为信心紧紧抓住神的道,却与这道以外的一切毫无瓜葛。”
“当信心在爱中工作时,信心降卑取了肉身,如同神在基督里成为了人。”[6]
“生发于信心的仁爱,以及圣灵,彻底突破了两个国度的边界,突破了天与地的隔墙,如同神在基督里成为了肉身。”
邻舍的需要决定了仁爱该如何行动。这样的爱关系到邻舍的益处,而不是自己的救恩。
路德对于“这爱的展现方式”表述得比较保守。这爱不能事先被诠释。
第五节 十字架与绝望
对神命令的违心顺服、被迫的友谊、我们在工作中勉强的忠实,都不算是出于爱的工作。
“信心或良心属于天上;天上是福音(而非律法)在支配,因此那里没有罪,有律法的地方才有罪。地上则是律法和世俗政府在治理,因此那里就有必须被钉死的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
罪人的恢复,最终是末世论意义上的。在今生,与罪之影响的争战会持续不断。路德说:“一切都藉着恩典被赦免了,但一切都还未被这恩赐所归正。”
福音将信徒从对自己生命里残剩之罪的绝望中搭救出来:“即便是人在世上与某个外在具体的、难以胜过的罪争战时,这罪在天上神的面前也已被赦免。争战在良心之外,信心不受到扰乱,因为信心安然居住在神的应许中。罪恶被抵挡,因此人未被抛入绝望;藉着有关死后永恒生命的神的话语,结局确定无疑。如果一个人不能相信他与之争战的罪已被赦免,律法就会在良心中(也就会在天上)发动,信心就会在神面前让位于善工。这样,永生就不是取决于神的应许,而是取决于人与其罪争战的进展。这就是绝望。”
在早期的著作中,路德还将治死肉体当成我们要行的事。在他后来的著作中,他体会到十字架不是自我选择的死亡,而是神加于我们身上的死亡。“十字架不是我们选择的,而是被神加在我们身上的。换言之,十字架在我们的召命中不请自来。”
在路德成熟的表述中,“召命是神自己让十字架成形的地方”。
“在日常活动中,洗礼靠着每日的悔改实现。故基督徒同时是旧人和新人,不但在与神的审判、神的赦免的关系中是这样,而且在面对召命与邻舍时也是这样。”
召命是旧人死亡的舞台:“我们在召命、劳作以及社会生活的要求中受训。召命是地上的,就像基督的人性那样格外是地上的,如此明显地缺乏一切神性。基督钉十字架时,神性只是隐藏,但并未缺席,它表达在对强盗和兵丁的俯就之爱中。”
基督徒今生在召命中生活,在召命中他被钉死,盼望着复活进入那永恒的生命。
“没有良心的惊恐在先,恩典就不会是恩典。”
律法维护地上秩序的功能次要于其神学意义上的工作——使人焦虑并驱使他到福音那里。
第六节 与神的关系,以及召命
“神职、婚姻、世俗政府”这三个层级,是“由神设立的三个神圣秩序与真正制度。”
这三个层级的身份里,不存在什么东西能拯救人。“信与爱高于一切身份。”
“召命的严酷的、律法性的特点,或说十字架,只出现在和旧人的关系中。同样的外在关系,对信心来说是自由与中性的,对旧人来说却是充满束缚的,是律法的承载者,装满了神的忿怒。”
“信心的自由并不解除召命。相反,它维护召命,并赋予其新生。”
基督徒在同一个自己里,也在同一个时间里,既是旧人,也是新人。这种情况是如此真实,以至于“不情愿与欢乐、敌对与爱慕是如此纠缠不清,惟有神才能看见哪个是哪个。”
外部的限制,以及内心的更新,这两样活动作为神的工作是并存的。
神的护理将邻舍给我们。木匠的用具是神呼召的工具:“使用我们,好让你的邻舍得益处吧。”
成圣隐藏于我们在召命中领受的卑微平凡的工作里。
“对神的信心与服事邻舍的意愿构成有机的整体。”
召命不是福音。
第二章 神与魔鬼
第一节 政府的概念[7]
顺服神,或顺服魔鬼,除此二者,别无选择。
政府不是源于人的意志,而是源于神。“政府的权柄不是源自它能展现人们的禀赋,而是神设定了它用以阻挡魔鬼。”
律法以强制力工作。这样,世俗政府的运作乃是通过法律和刀剑。
世上的人生,活在神与魔鬼的争战中。“神愿意人从罪的权势下被拯救,而魔鬼想要人留在那里。在人对此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从这无形的争战中,产生出人们生活中的一切痛楚和焦虑。当这双方力量都想要抓住,想要得赢得并占有时,受造者就一定会感受到痛苦。因此路德说,人的十字架与绝望既来自于神又来自于魔鬼。”
神的外在或“异常”的工作以魔鬼为工具。然而魔鬼还是神的仇敌。我们要以祷告和争战抵挡他。
“祷告是一扇门,通过它,神进入召命,以转化的行动来对付魔鬼。”
魔鬼既与天上的国争战,又与地上的国争战。
“神与撒但是为人而争战。职分属于神这一方,但担任职分的人可能属神也可能属魔鬼,而归属不同会使履行职责的方式大相径庭。”
魔鬼的攻击包括了对神怀疑和不信的试探,并因此“误用美好天赐的职分、不当地管理召命”。
召命中的怀疑和绝望,是你正处在你恰当的位置中的证明。路德说:“当你在一个位置上感到厌恶反感时,把这当成是你正处于讨神喜悦之恰当位置的明证。神全然掌管。他允许恶魔攻击和试探你,要看你是坚定还是善变;他也给机会让你的信心去争战并成长得越发刚强。”
魔鬼试图引人离开他们的召命,进入人自己选择的工作,如此导致不忠。他鼓动暴政和无政府主义。
撒但最邪恶的攻击是向忠实的传道人发出。“魔鬼向担任神话语服事职分的人发出格外严峻的攻击。因为藉着道的正确宣讲,魔鬼原形毕露,人们便明白那被称作神圣实际却是魔鬼作为的东西是什么,也明白那被称作属地却实际是神的作为(邪恶藉此被遏制)的东西是什么。因此,那忠心传讲神话语的人使魔鬼行动的核心面临毁灭的威胁,这核心就是宗教活动。”
“人的职分指出工作的明确方向,但‘信与爱’对职分里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修正。离开与神的关系,人虽拥有神所设立的职分,但却不是召命。”
世上的统治者是被神自己掌管的,基督徒必须忍受这些暴君。“在一个残暴的君主下,基督徒只能忍受,反叛是罪。在神的定规中,没有什么势力有权惩罚一个残暴的最高君主。在此神自己看守,并从秩序外介入……神能扶植一场反叛,利用就人而言明显是罪的事物来惩罚这个统治者的罪,他也能鼓动一个异邦统治者与这个暴君打仗。”
第二节 自由的概念
藉着福音,良心是自由的;藉着律法,身体是受缚的。
律法在世上统治,福音在天上支配。
“福音是人听见和领受的,不是人自己去做的什么事情。但这‘听见和领受’、这‘自由’,等同于在神面前的无能,等同于被捆绑的意志。”
路德对“自由/奴役”的似非而是的理解的出发点是哥林多前书 9:20-22。
根据邻舍的需要,在召命中有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自由。“按召命而有的生活,从未变得固定或僵化。”[8]
路德说:“虽然福音不会使我们服在摩西的判决下,然而它并不释放我们完全脱离对于社会一切律法的服从。毋宁说,当我们在身体中生活时,福音使我们服在所生活的政府的法律下。”
“召命中不变的因素在于职分本身,这职分拦在旧人面前构成屏障,因为旧人在‘做或不做’上没有自由,他必须服从。因为如果旧人脱离对他的要求,代之以什么新的事物,这新事务反而会比常规的要更糟糕、更有害于别人。”
神是隐藏的,这意味着人类能反抗神。“在工作中对神怀有敌意的一种形式,是在召命中的疏忽、漠然、懒惰,这一切都在阻碍神为人而进行的持续的创造与护理,而神的护理本应通过每样职分的妥善运用来达成其目的。”
魔鬼利用宗教,它误导人进入错误的想法。“被这歪曲的宗教所误导,人将自由与捆绑颠倒了。他在自由的时候,以为自己被捆绑,被捆绑的时候,以为自己是自由的。”路德将修道主义看作这种歪曲的首要例子。路德的《论意志的捆绑》是对这种歪曲的神学基础的抨击。自由意志代表着与神为敌。
人在神和魔鬼之间:“一方面,当人在信心中受缚于神的时候,他在神面前没有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惟见于外在之事,在其中行善以对抗魔鬼。另一方面,当人在错误的信仰中被魔鬼捆绑时,他丢弃了外在之事中的自由,在那里作了律法的奴隶,将他的自由意志转而朝上面对神,导致他的自由意志成为邪恶,成为魔鬼手中用来反抗神的工具。”
“人的整个地位,在神的权势中叫作自由,而在魔鬼的权势中叫作奴役。”
无论在不信中,还是在信心中,人的意志都在与神的关系中受缚:“所以在两种情形下,他的意志在与神的关系中都是受缚的,即他没有选择。他不得不把神当作神并且忍受他。”
第三节 国度的混淆
地上的国度 | 属灵的国度 |
律法 | 福音 |
身体 | 良心 |
服从 | 自由 |
当律法从地上转到天上,而福音从天上转到地上,两个国度就混杂了。
“当人相信时,良心里没有律法,只有基督。因此工作并不是为了支撑信心或信仰生活。信心已经完全,不需要来自任何基督徒生活的支持,因为基督是完美的。工作有一个绝对不同的意义。人的邻舍并不拥有自己所需的一切,他需要这样那样的事物,需要劝勉与力量。善工有它的任务,它向下触及地上的处境。”
“当律法变为救恩的途径时,它就违背了神的诫命与规定。”
“对每个人来说,将自己限制于召命,留在其中,是极重要的。他不可以抛弃召命,像那些反叛的国民和僭越的贵族一样。根据神的旨意,甚至世上最强大的那些人,也在神的话语面前停住。”
“一个牧师,就他而言,必须禁绝一切属世的武器,禁绝一切威压以及对世俗力量的渴求,因为神的话语不使用外在力量。因此,单纯信靠所传讲神话语内在无形力量而前行的传道人,是忠于他召命的人。”
“在律法的属灵功用中,神自己让律法运行于良心。神激发人的焦虑——这乃是律法上达于天。”
神使用人,作为他施行忿怒的工具,就如异教水手将约拿从船上抛在海中。他们是神的面具(larvae Dei)。
“信心要求每一时刻和行动都在信心里接受,在信心里承担;工作要在信心里做。当神在外部环境中给了我们苦难和麻烦,例如我们敌人的仇恨与毁谤、疾病以及其它苦痛的灾难时,信心受到严峻考验。”当这些遭遇不是在信心里接受时,绝望就产生了。
“十字架与绝望在召命中一起来到,驱使人去祷告。”
爱是对召命的实现。
“魔鬼试图让人离开召命,这是召命中的试探。”
神和魔鬼都将自己隐藏在事物后面。魔鬼隐藏自己,为了引诱人进入网罗。神隐藏自己,以至于他可以拯救和扶持人。惟有神的话语能揭发魔鬼正是说谎者与杀人者。“惟有神的话语揭发他,使他不能隐藏。”
信心和召命相伴同行。路德说:“只要他(例如一个鞋匠或铁匠)紧紧抓住这两者:向着神的道的信心,人心藉此得洁净;以及那些教导他该如何向着(自己身份中的)邻舍行动的智慧之言,这样,凡物于他就都洁净了,就算他的双手和全身所应付的只不过是污泥。”
“基督徒在召命和教会中生活。召命是律法的有形彰显,教会是福音的有形彰显。”
第四节 人的合作
路德将人设想为神的“同工”,好比一个农奴有能力运用自己的手脚,不用主人指定其每一个动作。
合作发生在属地(而非属天)的召命中,它指向人的邻舍,而不是指向神。
在神面前,基督徒永远是被动的。在邻舍面前,他总是主动的。在垂直的维度上,我们是领受者。在水平的维度上,我们作为神给予邻舍恩赐的管道而行动。
“独立于神,人没有自己的能力藉以在神面前行动。这样的力量会是从魔鬼而来,它并不表示自由。另一方面,当保罗在教导哥林多人,或者当他藉着神的灵里说话时,他乃是在与神合作。甚至连不敬虔的人也与神合作,因神造万物并使一切运转。但当神通过不敬虔人工作时,神并不藉着他的灵工作。”
神甚至通过恶人给予美好的恩赐,尽管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向神祈求帮助,却不使用神已经给予的外部手段,这乃是试探神……反之,在召命中,当一切外在可能性已经穷尽时,不向神祈求帮助,这乃是亵渎神,将他的应许看作谎言。”
“人的合作与神的面具,这两个概念构成一体。暴风雨与雷电这样的自然现象,以及太阳和丰收,这些也都是神的面具,背后隐藏着他的忿怒与慈爱。”
“当神恩赐于人时,他不是在敞开的威严中来到,而是给自己的脸戴上面具。”
“没有福音的人,无法辨别神和神的面具。”
第五节 重生
律法不能通过“完成它”而被定量。“因此律法不断要求新的、预期之外的事情。人永远无法完成它,它始终有试验人这个特征。”
虽然作为神的创造,职分或身份是好的,但它也能被恶人所败坏。这样的败坏不是出于职分的本质特性,而是出于对职分的误用。
“在关系到工作和外在行为的那些地方,划清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界线,不仅困难,而且错误。”
“神作为创造主的行动,既通过人的才能(在人的肉身生命中被赐予的),也通过新人的爱(这得自于真道里的重生)。”
对路德来说,实际的正义并非单纯载于法典,而是“律法书与法律裁决程序合作的产物,在这程序中,正义得到伸张”。
“伟人”(superman)或“英雄人物”(heroic man)可能属神也可能属魔鬼。
公正与公允是担任职分的人应有的特征。“公正在律法中裂开一道口子,使怜悯进入。”
“我不可能在拒邻舍于门外时,却没有拒神于门外,这乃是堕入不信。信心将一切善工囊括在内。”
第三章 人
第一节 人的处境
“路德关于世界的观念以及对生活的看法,一方面以神与撒但的二元对立为特征,另一方面以末世论或属天与属世的张力为特征。”
“当恶抓住了一个人,没有任何动物能和这魔鬼般的人相比,他从头到脚被撒但影响发酵。但人也是惟一的一种受造,在其中能有重生新造的奇事发生。神创造了一切动物,但他没有新造它们。新人是一个新的创造,迥异于受造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他是一个新的创造,与罪和死的权势冲突,与魔鬼冲突。”
在路德的召命教义中,创造论与末世论构成一体。
路德关于人的存在的二元论,是根据律法和福音的区别
律法 | 福音 |
身体 | 良心 |
撒但 | 上帝 |
“两个国度的界线,在神与魔鬼的争战中不断被打破。”
基督徒的爱是这样一种爱,它愿意枉费在没有价值、不感恩的人身上。
“在召命的工作中,是要付出辛劳的,这一点很重要。当人抗拒他的召命时,这是一个巨大的试探。他被试探去做召命以外的一些事,一些更有意义并能得到世界某种程度认可的事。”
第二节 召命与仿效(imitation)
“路德将召命视作尖锐对立于‘仿效’。”
“其行为模仿某种模式的人,不但寻求独立于时间而行动,也寻求独立于地点而行动。”
“基督不是被我们效法的对象,而是在信心里被接受的对象,因为基督也在人的救恩上有特殊的职分,这职分除他以外,再无人有。”
人的生命存在是平等的,但活动及功能却多种多样。“故此,世俗领域的差异并不暗示着分帮结派,因为所有的秩序与召命都从上头被绑在一起。这一切背后有共同的源头——神,而它们统统是他的‘面具’。由这共同的中心出发,它们的功能指向外部。人与神的合作不是指向神,而是向外,指向他的邻舍。”
“正确道德观的标志,并非见于某种固定的、外在的行为,而是见于平静和信心中面对任何遭遇的能力。”
只有当复活的时候,我们的眼睛才会被打开,正确地看待一切。
“但因为召命是禁止仿效的,所以对于面对己任时没有任何模式可循的人来说,召命包含着孤独与绝望。”
我们的倚靠不在于我们想要仿效的活人死人那里,而单单在神那里。
第三节 祷告
路德竭力主张每日祷告(见他在《小要理问答》中的“早祷”和“晚祷”)以及迫切需要时的祷告。
“祷告与信心是同一的。因为人在危难与卑微中期待、等候、领受神所做的,并忍受不公,这乃是信心的工作,而这样的信心本质上是祷告。”
“在祷告的人里,发生神特别的工作,这工作随后会外显出来。”
祷告是第一诫的表达。召命驱使我们去祷告。
“人的内里必须总是被动的、常常祷告的,而身体则要劳作。”
留意路德对诗篇127的解释:“当人在工作中耗尽精力,不再能做更多时,他就把自己投身的事交托在神手里,神进入并带来最美好、最需要的进展与结果。”
信心在关于神如何回应祷告的事上,不给神强加条件。
第四节 神的诫命
惟有在福音的光照下,人才能明白神实际所命令的(mandatum Dei)。
“律法主义是对神命令的持续逃避,信心却是一条道路,通向对神命令的认识。”
“信心领受恩赐,这恩赐并不‘用’于别的什么事;它单单是一份恩赐,是进入基督永恒国度的应许。信心以恩赐为乐,人领受这恩赐,是在没有变成他所期望的那样好的情况下领受的(福音是给罪人的)。当他也领受了神的命令时,他注意到了这命令,但并不是因为藉此他能变成更好的人(这仍然是律法的捆绑),而单单是因为神命令了它。这样‘单单’的顺服是圣灵的工作。”
“明年我的邻舍向我要的爱是什么,我今年不能知道……恰恰是为了邻舍的益处,人不应该起誓(律法),而是自由地去做那些变得必要的事,以顺服神的命令。”
“对每个人来说,他的邻舍乃是一个活动的现实,神的命令连接于此,‘当爱邻舍如同自己。’他的邻舍是被给定的,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从心理意义上讲,基督徒的爱不是能自然而然畅通无阻地产生的。只要人还活着,魔鬼就总是对他有影响力,而神圣之爱不得不穿过人这样一个有罪的媒介,并在其中遇到阻碍与抵挡。在人向邻舍发出的自我牺牲的每个行动中,旧人总要求自己能从中得到些什么。新人欢喜去做的那些事,旧人对此疏懒和敌对。”
“职业和工作的完全改变,可能会作为一种无法逃避的需要而临到。诚然,诸如此类的事伴随着不确定性和风险,因为神的旨意是隐藏的。”
人是媒介,“它从上头接受,向下方倾倒,如同器皿或管道”。
路德区分了教义上犯罪的人和生活中犯罪的人。教义是完全的,因它来自于神,在此不能容忍错误。生活是出于人,软弱而容易失败,在此人必须以温柔对待。
“神的忿怒,是他的爱的工具。”
“我们在一个黑暗的世界,但神并非遥不可及,而是近在咫尺。因此,对人的行动来说,在神的命令下乃是一件乐事。人不是必须艰难摸索,因为他有召命。”
在天上的国度里,“旧人和他对神旨意的抵挡,再也找不到了。那里只有崭新的、属灵的、复活的人,那里基督能不用诫命而作王掌权”。
第五节 时间(Stündelein)
“路德对‘时间’(the time/hour)的表达,是他关于神的主权与人的合作的整体观点的一部分。简言之,它意味着人不能决定一个行动的时刻,因为每件事都是根据神的旨意而发生——这代表了其中一面,表达在神面前之人的捆绑。”
路德视传道书 3:1 为直接反对自由意志。
“人不应当绞尽脑汁去理解未来,而应当活在当下。这与活在信心中、从当下临在并有要做之事的神那里领受,是一样的。”
路德说:“因为最好的福分,乃是那些被给予的而非寻索的。”
“对那在召命中忠实劳作,放弃一切自己决定人生道路的尝试的人,神向他们给予恩赐。”
“作为福音的神的道驱使人进入信心,而不是去故作虔诚地探寻神的计划。作为律法的神的道驱使人进入他召命中的工作。在召命中工作的进程里,神的旨意一步一步得以实现。”
“神的道的两面性,不可能被人想要参透这道而走向隐藏在道之后的神的努力所消解,因为人并不拥有任何超越这道的东西。”
在对传道书 9:11 的解释中,路德引入了撒母耳记上 10:7(“你就可以趁时而作”)。“因为我们人生的道路是被超越我们自己计划和想法的因素所塑造,所以我们要致力于当下,致力于手头的一切,致力于如今正等待我的一切以及属于我召命的事。”
召命不是为了自我实现,不是为了个人目标的成就,而是为了服事邻舍。
第六节 隐藏性与末世论
烦恼与磨难驱使我们更靠近神,它们有益而非有害于我们。
信心抓住只在复活时才会变得清晰可见的那个未来。“信心将生命的中心从地上移向天上。当中心被转移时,在这地上落于我们身上的重担,将会以另外的方式被光照——它们如今呈现为‘十字架’。”
“在福音中,人拥有基督复活的权能,而他在地上工作中单纯的任职,将一直持续到死亡的时刻,并要在信心里忍受。这样,人就真的是‘在基督里’了。艰苦繁重的事物,被转化为美好的事物。”
路德说:“这信心产生安息、满足、平安,驱散疲倦。但在信心缺乏之处,在人根据自己的感觉、想法和理解做判断时,看哪,疲倦滋生了!”
“在路德的观点中,信心的缺乏本质上是一件主动的事,因为信与不信之间,神与魔鬼之间,没有中间地带。在没有信心的真空里,实际充满了不信,而那是一种敌对神的行动。”
福音在人的良心里行动,以灭尽罪。律法在身体里行动,抑制和驱逐罪。“福音在人的良心里行动,以灭尽罪,因此新人没有罪。律法在身体里行动,在那里它不是立刻抹去罪,而是缓慢地驱逐罪。旧人因此仍留有罪,直到身体死亡,同时他被律法、十字架、苦难所训导。律法与福音都来自神,对神来说这两者为一,是单一的事实。然而对人来说,这两者似乎还无法融洽,直到旧人被废掉,这不发生在今生的任何时刻,惟独发生在身体死后。”
焦虑与绝望有它们的“时间”,这“时间”在我们复活时结束,那时基督的凯旋显明,永远这样确定。那时,信心让位于眼见。惟有到那时,才能看见律法与福音的真正融洽。
对预定的恐惧,不是出现在抽象思辨中,而是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经历与罪争战之挫败的时候。
当基督在十字架上被弃绝,神与魔鬼的争战尤为激烈。“基督并不免于十字架,基督徒并不免于绝望。隐藏性存在于两个事实中:神自己的儿子在十字架上忍受极大的痛苦;没有人免于死亡,人人都在不确定中惧怕并垂死挣扎。这些简单的事实里有隐藏性,这隐藏性得以昭示,乃在于:基督的复活,这是对地狱、魔鬼的胜利,是从地上向天上的转移;以及人的复活,那时死亡便已被征服。”
因为信心,基督徒生活具有隐藏性。路德说:“所以,神将他永远的恩慈与怜悯隐藏在他永远的忿怒下,将他的义隐藏在不义下。尽管他拯救如此少的人,定罪如此多的人,却仍然相信他是恩慈的——这是信心至高表现。”
召命在罪与死之下是有其隐藏性的。“然而在死亡和复活后,就不再隐藏了,此时召命中的重担与劳作也止息了。那时,世上的时日将成为过去,魔鬼已经溃败,要处死的旧人已经死去。那里‘职分’将会更多,而‘律法在那里不再统治’。”
召命在末日时得到完满实现。世俗的治域与律法的影响成为过去。随着魔鬼遭到永远的驱除,在福音里宣讲、在信心里接受的基督之国,要在大能中显现。旧人永远死去,新人在无罪的状态中永远活着。
“只要世上的生活以及跟魔鬼的争战还在继续,旧人就必须忍受召命的十字架。只要他还在他世上的召命中,这样的争战就不会结束。死亡之后,一个没有十字架的崭新国度来到,天取代了地,神征服了魔鬼,人从死里复活。那时,人的争战就结束了。”
[1] 本文取自美国康考迪亚神学院网站,https://nc.ctsfw.edu/document.doc?id=270。承蒙作者授权翻译转载,特此致谢。古斯塔夫•维格伦(1910-2000)是瑞典隆德大学的系统神学教授。除本文所述《路德的召命观》,其它重要著作还包括《创造与律法》、《福音与教会》、《人与道成肉身》、《信经》、《永活的道》。——编者注
[2] 人人都有人生中的“身份”(station),惟有信徒才有“呼召”(calling)。
[3] 本文中引号内的连贯内容均为作者从《路德的召命观》一书中所作的摘录。——编者注
[4] 律法与福音的区分是宇宙性的,因为它区分了地上的生活与天上的生活。
[5] 见路德在1530年复活节前夜的讲道,“关于十字架与苦难的讲道”AE 51:195-208。
[6]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基督徒不是活在自己里面,而是活在基督里,并活在邻舍中,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他藉信心活在基督里,藉仁爱活在邻舍中。通过信心,他被举高越过自己而到神那里。通过仁爱,他降卑自己而到邻舍那里。
[7] 罗马书 13:1-7、彼得前书 2:13-17。
[8] 从特征上说,召命既是有形实在的,也是动态的。
作者简介:
约翰 T. 普勒斯(John T. Pless)牧师是美国康考迪亚神学院教牧学和宣教学副教授及实践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