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登兴
本文主要参考格哈德•福德(Gerhard O. Forde)《论做十架神学家》来介绍路德的十字架神学并提出一些在当下处境中的应用。《论做十架神学家》一书是对路德的《海德堡论纲》的诠释,这个论纲的核心就是十字架神学。
本书第一章:十字架神学论人在律法下的无助
1、罪人不能倚靠律法下的行为或者自我修炼
论纲1:上帝的律法是关乎生命的最有益的道理,但它不能促使人行走义路,反倒起阻碍作用。
福德评述路德的论纲,认为:“问题不止是关于恶行,而是律法之下的善行。”因为律法成为我们的自我操作,增加自尊的资本,这样上帝所赐最有益的礼物,就成了用来抵挡上帝赏赐的工具。福德说:“罪的本质:拒绝赏赐,从而把自己摆在上帝的位置。”
论纲2:那些借助于本性的训诫、周而复始地行出的人的行为,更加不能达到此目标。
路德在这里的论证反映出神学界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即我们是否必须或者能够凭着本性的能力,为恩典做准备或者促成恩典。当然,所有人都同意,人若无恩典就不可能得救。然而,问题是我们是否至少能够或者应该做些什么,来为恩典做预备。[1]
如果我们不倚靠外在的规则,而转向内在的道德律会如何?回答是否定的,因为通过自己意志的努力,可以改变外在的行为,但不能改变人被毁坏的本质。
2、恩典在人行为上的反常运作
论纲3:虽然人的行为看起来总是吸引人和美善的,但却很可能是必死的罪。
论纲4:虽然上帝的作为看起来总是不吸引人且似乎是恶的,但却真正是永恒的功德。
没有福音的善行,在行为上是善行,并且总是十分吸引人的,但是当这样的善行成为抵挡恩典的障碍时,它在本质上就是大恶。因为这样的善行,使人与恩典隔绝。
致死的罪外在地使我们更敬虔,但本质上却是使我们真实地与上帝完全隔离,“致死的罪隐藏在最敬虔的所在”。
当路德做出这个断言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定了整个中世纪的罪。阿奎那把教会置于中介者的地位:“救恩包括了人因堕落而丧失的超自然恩赐的恢复,而此恢复只有借着教会及其圣礼才行。”因为人在救恩上可以有积极的参与,这一参与又必须通过教会,所以教会可以上下其手,发明出许多分发恩典的渠道,包括赎罪券。这样整个世代的宗教权势,以教皇为代表,通过各种礼仪和善行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人的辉煌。路德通过十字架神学,一眼看透了这一切,他说:“这不过是必死的罪。”
路德对论纲4有如此证词:
上帝的作为并不吸引人的眼睛。这可以理解为:主借着律法,以及显露我们众多的罪,使我们自卑并恐惧,从而我们在别人眼中,以及自己眼中,都似乎是一无所有、愚昧和邪恶,因为我们的确如此。……因此,上帝在我们这些谦卑、敬虔之人身上所做的并不辉煌的作为,才是真正永恒的,因为谦卑和敬畏上帝是我们的全部功德。
十架神学家……看到上帝正是借着十架的恐怖来动工。在十架中,上帝隐藏而奇异的作为是:十架反照在我们身上,并暴露出我们自己的生命。这样,行为并未成为骄傲的诱因,而是带来谦卑和绝望。我们不是因此而居功,反倒审判自己并认罪。[2]
3、敬畏上帝是行为应该有的动机
论纲7:义人如果不是出于敬畏上帝,而是害怕自己的行为是必死的罪,那么这些行为就真是必死的罪了。
也就是说,即使人害怕下地狱,担心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但却没有敬畏上帝的心。出于对上帝定罪的恐惧,却不认识上帝的慈爱,因此人的目光一直盯准自己的行为是否达标,那么他的行为仍然是被定罪的。
在论纲8的证词中,路德说:“因为没有畏惧就没有谦卑。没有谦卑就有骄傲,有骄傲就有上帝的忿怒和审判,因为上帝抵挡骄傲的人。的确,如果骄傲止息,那么所有地方就都不再有罪了。”
论纲11:除非在每一件行为上都害怕被定罪,否则就无法避免傲慢或有真正的盼望。
论纲12:只有当人害怕自己犯下必死之罪的时候,这些罪在上帝眼中才真正是小罪。
这是指人类在上帝面前,真正的自我省察,不仅要把人引致对自己行为和能力的绝望,也引到对于自己动机无法绝对纯洁的认识。而福音使人产生出在上帝面前真正的敬畏,同时认识上帝威严的审判,又认识上帝的恩慈,由此人产生在上帝面前真正的福音性的谦卑。
当人害怕罪要受永罚的时候,罪才真正可得赦免。
从炼净之火的灰烬中升腾起来的盼望,不会让人失望。然而,这条道路是十架的道路。[3]
本书第二章:十字架神学论意志的全然败坏
《海德堡论纲》中13-18是关于意志问题的论纲。意志的问题,涉及到罪人是否有意愿寻求救恩,也关系到罪人是否能够预备自己得救,或者在救恩上有所参与。因此,它最终关系到是否承认我们单单凭着恩典得救,这就是唯独恩典的宗教改革教义。
1、自由意志只会犯罪
论纲13:在堕落之后,自由意志徒有虚名,它所能做的就是犯下必死的罪。
此声称自身就证明意志必定要反抗那位拣选人的上帝。堕落的意志不能接受这样的上帝。这就是意志的捆绑。然而,十架神学家看到这正是症结所在,因此承认并宣告,自堕落以来,自由意志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
因此,当自由意志竭力要遵行上帝的旨意时,就是犯下了大罪。因为意志本身是堕落的,如果它没有被恩典改变,它的努力一定是在罪中的。
既然如此,当堕落的意志开始“竭尽全力”的时候,就犯下致死的罪。此主张当然大大得罪人。……在路德的时代,这可能是最激怒教皇一党的一条论纲。在以逐出教会相威胁的《主啊,求你起来》(Exsurge Domine)教谕中,这是该辩论唯一真正受到攻击的论纲,由此可见一斑。路德对教谕的回答表明他认为此论纲何等重要。他说,这是“我们的案件中最大和最重要的问题”。[4]
路德在这里引用的经文是约翰福音8:34、36:“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另外还援引奥古斯丁的话:“如果没有恩典,那么自由意志就只能犯罪”……罪使意志不可能被真正称为是自由的,因为罪意味着一种意志不可能逃脱的奴役和捆绑。自我在凡事上寻求自我,甚至在敬虔的事上也是如此。[5]
2、对意志绝望是找到盼望的前提
接下来路德论证,意志拥有一些东西,“是完全被动的能力,而非主动。这意味着,它能够被改变但不能改变自己。要被改变,它必须受到‘来自外部’的作用。但是,这将是激进的行动,需要发生死亡和复活。因此,我们再次被引向十架”。[6]
论纲16:那些相信他能够通过尽己所能来获得恩典的人是罪上加罪,因此罪孽更大。
路德说:“当人尽己所能地行事时,他就犯了罪并在凡事上寻求自己。但是,如果他以为藉着犯罪,他变得配得或者准备好领受恩典,就又在罪上增添傲慢,并且不相信罪是罪以及恶是恶,这是极大的罪。正如耶利米书2:13所说:‘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7]
那么,人是否应该什么都不做,完全放弃呢?“承认在所有支援都被切断之后,我们只能投靠上帝在基督里的怜悯。因此,在论纲16的证词的第二段,以及海德堡辩论的后续论纲中,终于出现一个伟大的转变,即转向了恩典。基督第一次在辩论中出现(除了论纲9附带提及之外)。在荣耀神学家最终触底之后,基督作为带来救恩、盼望和复活的那一位登上舞台。”[8]
论纲18:人在预备领受基督的恩典之前,必须先对自己的能力彻底绝望,这是确定无疑的。
反对在这些事上倚靠自己能力的教导并不会导致绝望,因为此教导正是为了避免产生我们若靠自己的能力就必定会导致的彻底绝望。……彻底的绝望是因为我们被诱惑,以致相信在我们自己的能力之外没有盼望。然后,绝望变得无可救药,从而引至死亡。然而,我们对自己的能力完全绝望,就会仰望基督的恩典,从而引至生命。这一微妙的差异,指向一个根本性的神学分野。[9]
对本书前两章的实际应用:
1、在我们用福音牧养弟兄姊妹的时候,我们是否做到:
(1)用律法衡量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绝望。
(2)察看他们的行为是否有恩典工作的标志,他们是因为行为而加增自信,还是经历真实的管教和拆毁,以及由此导致真实的敬畏上帝的心和真正的谦卑。
2、不可对没有被打伤的人施行医治
因此十字架神学是与人论紧紧关联的神学,我们可能热心传讲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事,却疏于传讲人的全然败坏,使得我们的福音传讲缺少能力。有的时候见到一个预备受洗的人,他能够讲述福音的知识,但是他的内心没有经过对于罪的深刻认识,没有认识到自己意志的全然败坏,因此他对于福音的体验也仅限于知识。但是,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一定会经历恩典在他意志深处的工作,一定会对于自己的全然败坏有深切体验。
由于我们的福音传讲,在传讲罪的议题上,仅限于律法条款的陈述。我们的时代精神,不像中世纪时人人承认自己有罪,要面对死亡;当代主导的时代精神,是人类的自信。因此,我们在肤浅地传讲关于罪的定义后,就迅速地告诉他们十字架上耶稣的替代,上帝忿怒的转移,以及上帝称罪人为义的恩典的福音,等于是对于没有被打伤的人施行医治,对没有被撕裂的罪人实施缠裹。如此必定导致许多没有实际重生与悔改的人加入教会,即使已经重生之人,他们的恩典体验也必定肤浅。
廉价的福音导致肤浅的恩典,导致不冷不热的教会,和遇见患难逼迫时冷淡退后的信徒。
本书第三章:上帝将自己隐藏在十字架上
论纲19:以为能够通过实际发生(或者被做成、被创造)的事物清楚明白上帝的不可见之事的人,不配被称为神学家。
荣耀神学在上帝的事工中认识他,十字架神学在他的受难中认识他……自然神学和通过创造的事工来认识上帝的形而上学的思辨,以及道德家的善功得救论同属一类,它们都使人上升到上帝的高度。它们要么使人骄傲,要么它们本身就表现出骄傲,都在使人的自我意识“膨胀”。它们用同样的标准衡量上帝以及人与上帝的关系:荣耀和权利。路德在此,不仅谈到上帝的荣耀,也谈到人对荣耀及自己的善工的迷恋及热爱。[10]
1、自然神学是死路一条
荣耀神学家的假定是:“可见的创造提供了关于上帝里面的不可见之事,以及关于上帝的本性和逻辑的线索,……这即是说,我们能够通过观察上帝所创造的世界以及世界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领悟上帝是什么样子。”[11]
这里的假定,我们通过可见的创造“提供了关于上帝里面的不可见之事……包括‘美德、神圣、智慧、公义、良善等等’。这似乎是人类渴求之事的集合,并且在本质和品质上,这些美善的事物都在上帝里面达到完全;既是上帝的完全,因而也是人的目标。”这样的声称会导致以下的假定:“即我们可以开辟一条通往上帝那里的道路。这可谓是一条荣耀的路,最终应该来到上帝的面前。”[12]
也就是说荣耀神学家所认识的上帝,是从自然和经验中被升起来的上帝,因此是一位假神,或者说是被抽象化的上帝,这会瓦解十字架。自然神学的进路,必然会使上帝被驯服,被格式化得合乎人类的理性。
2、启示必定导致十字架
注重启示的信仰,必定导致十字架。上帝所有的自我启示,最终指向各各他。但是《论做十架神学家》这本书没有对于圣经论有足够的论述,离开了自然神学,导致十架神学的,必须是坚定的圣经论。
自然神学是从下面升华起来的,而启示就像上帝的儿子一样,是从上面赐下来的。上面赐下来的启示,必定会为上帝自己最高的作为,就是耶稣的十字架作见证。所以,宗教改革的“唯独圣经”必定导致“唯独恩典”。
因此,真正关于上帝的知识,惟独本乎圣经,而圣经的启示,最终指向各各他,各各他是解释所有启示,或者规范所有对于启示的解释的标准。
3、惟独透过十字架认识上帝的属性
因此改革宗神学有整全的圣经论,也有整全的神论,如《威斯敏斯特信条》所展现的,但这一神学的认识前提是十字架神学。
上帝的本质属性,仅在十字架上得到完全的展现。因此上帝拒绝借自然、历史、文化展现自己清晰的本质属性。人可以在其中看见上帝的些许作为,但不能见到上帝自己清晰的属性。
对于罪人而言,真神的知识与神的忿怒的教义相关,而神的忿怒仅在十字架这里才能得到平息:
作为堕落的受造物而非创造者,我们一直受到上帝的威胁,他就是用神性威荣的面具隐藏自己的那一位……它们一直在那里随时准备攻击。它们不受操控。唯一的避难所就是此时此地所讲的十架的道。就在活生生的当下,借着传讲十架,而非借着神学解释,我们得以脱离神性威荣的恐惧。[13]
4、上帝主动地将自己隐藏在十字架上
罗马书1:20中提到的神学在人刚被创造出来时是可行的。但人们误用了它。它已不再能使人虔诚,而只能使他们愚昧。于是上帝想出了别的方法。现在,重要的不再是上帝的事工中那些可见的上帝的知识,而是在受难中看到的他的背面。[14]
这里说,创造之工中所显明的永能和神性,对于罪人是无效的。反过来说,上帝主动地将自己向自然神学和荣耀神学家隐藏起来,且仅通过十字架主动地启示自己。
论纲20:然而,那些透过受苦和十架领悟上帝的可见与显明之事的人,的确配被称为神学家。
上帝在荣耀中的彰显与受难中的隐匿是相对的。(路德指以赛亚书45:15中“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所以对上帝的直接的或间接的认识都是自相矛盾的。荣耀神学与约翰福音14:8中腓力的请求:“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是一致的。耶稣的回答把这个在其他地方寻找上帝的人唤回到了他身边:“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所以,应到被钉十字架的基督那里去寻找真正的神学和对上帝的认识。[15]
因为人们误用了通过上帝的事工得到的对他的认识,于是上帝希望人们能在苦难中认识他。上帝遣责用认识可见事物的智慧来认识不可见的事物,所以那些不把荣耀归于在他的事工中彰显出的上帝的,应该把荣耀归于隐藏在苦难中的上帝……在荣耀与威严中认识上帝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够的,也没什么益处,除非他在十字架的谦卑和羞辱中去认识上帝。[16]
“我们并不竭力透过世界和十架去看上帝的不可见之事,反倒转头去看上帝在我们中间所做的‘可见与显明’之事,并且是透过受苦和十架去‘领悟’这些事。”[17]这里的“显明”这个词是posteriora,意指“后背”或“后面的部分”。这指向出埃及记33:18-23。
比如说,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的荆棘冠冕、紫色王袍、苇子的权杖、兵丁戏弄性的跪拜、十字架上以当时的国际语言所做的“犹太人的王”的宣告,在人看来这是显明的羞辱和戏弄,这是对于荣耀神学家的一种遮盖。但是,正是透过这些显明的羞辱之物,上帝在不可见地宣告一件事,就是耶稣是王。我相信在赎罪的意义上,这是耶稣登基的时刻。
“上帝只允许摩西在他经过时看到他的后背。此处,在路德的思想中,那位正在受苦、受藐视、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代表了上帝的后背。”[18]“上帝的显明和可见之事与不可见之事相对,即他的人性、软弱和愚拙。使徒在哥林多前书1:25称其为上帝的软弱和愚拙。”
因为人的理性,在创造之工和一般知识上故意扭曲和误用,上帝主权地、故意地、荣耀地把自己隐藏起来,隐藏在十字架上,这就是上帝的大能和智慧。
5、上帝通过十字架主动地揭示自己
上帝拒绝人以其他任何方式看到他,这是为了保护我们和抑止我们里面的荣耀神学家……十架神学家……的眼目只看可见之事,只看那真实地摆在那里的可被看到的属于上帝的事情,即正在受苦、受人藐视、被钉在十架上的耶稣。
矫正荣耀神学家的视力是一件翻天覆地的事……“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因此,十架实际上是要来摧毁荣耀神学家的视力。在十架上,上帝主动隐藏了他自己。上帝拒绝以其他任何方式被人认识。
十架关闭了其他备选。它推毁了聪明人的智慧。它遮挡了荣耀神学家的视线……我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很多。因此,上帝向我们隐藏……这里的关键是:绝对专注于被拒绝的、被钉十架的耶稣。[19]
因此,在十字架下,祭司长、看客、兵丁和嘲笑耶稣的那位强盗,甚至连逃跑的门徒都是荣耀神学家,他们的逻辑是:如果耶稣是上帝所喜悦的,上帝所拣选的,那么就用被上帝拯救脱离十字架来证明自己。十字架的苦难,对于荣耀神学家们,恰巧是一种遮盖。
而在耶稣的苦难中,十字架上的另外一个强盗,承认自己的罪,承认上帝的公义,也承认耶稣的无罪,因此他得出结论:这个受苦的可怜人,所经历的,正是弥赛亚的赎罪之死,因此他直接呼求耶稣降临在荣耀中时记念他,这个强盗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改教家,也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十字架神学家。他透过与自己一同分享三颗钉子的上帝身上的钉痕,看见他的不可见之事:就是他的国度和他的荣耀。
在这个苦难中,外邦的百夫长眼睛也被打开了,他也由耶稣的苦难中认出他来。
在十字架上,上帝的属性赤露敞开,正如因为十字架,至圣所赤露敞开一样。但是十字架,对于智慧人,或者其他任何自以为智慧的通达人,刚好是一种遮盖。
6、上帝主动地使我们被动受苦
论纲21:荣耀神学家称恶为善和称善为恶。十架神学道明事情的真相。
路德用同样的方式从基督的苦难转到人的苦难。上帝隐藏在基督的苦难中,虽然他想为人所知。路德从基督的十字架过渡到基督徒的苦难,从基督身上表现出的上帝的懦弱过渡到人的道德自信的丧失。……当我们把基督之死体验为我们自己的死时,十字架才意味着上帝在基督的死亡中与我们相遇。……默想基督之死应该和他同死。[20]
做十架神学家所牵涉的最深奥、最困难的维度之一:我们如何讲论和解决受苦。我们把全部身家都压在了行为上。然后,在行为与我们看待受苦的方式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必然的联系。我们行善以避免受苦——主要为了今世,然而有时候也为了来生……我们坚持,受苦是坏事。如果受苦临到我们身上,我们就会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哪件事做错了。[21]
荣耀神学家在恶的问题上,试图越位为上帝免责。但上帝不仅是降灾祸的上帝,上帝也在他的儿子里,将自己隐藏在十架的苦难中。
荣耀神学家反对受苦的一切救赎性。有鉴于此,论纲宣告:唯独透过受苦和十架,罪人才能看到和认识上帝……此受苦来自于上帝并且是美善的。路德认为受苦是上帝在罪人身上工作的一种方式:
路德所想的受苦,是上帝为要对抗我们关于行为的假想而加在我们身上的。上帝正在努力做成这事。我们因为上帝这一单方面的行动而受苦。我们受苦,因为我们不喜欢上帝这样做。我们不喜欢失去控制。这件事意味着我们因为上帝借着耶稣的十架和复活所动的工,而完全陷于被动(passive)。……“被动”这个词与“受难”(passion)的词根相同,与受苦的字面含义完全相同——例如‘我们的主的受难’。路德一直用这个词来描述罪人对上帝恩典的正确态度。正是因为罪人在上帝根据人的行为而采取行动上面,采取了积极的立场(论纲14的“主动能力”!),所以上帝相反于罪人的行动才必然带来受苦。因此,我们今天可以说,罪人处于绝对被动的状态,完全无法正常行事。罪人只能忍受上帝的行动。[22]
所以路德在对诗篇2:9的注释中指出,苦难是上帝主动击打我们的肉体:
虽然他是赐生命和救恩的上帝,并且他如此的作为也合乎他的本性;然而,为了成就这工作,他杀戮、毁灭。这些作为异于他的本性,但透过这些作为,他成就了合乎他本性的工作。他击杀我们的意志,好在我们里面立定他的意志。他制服肉体和肉体的私欲,使灵和属灵的渴望复活。[23]
人的十字架破坏了人的自信,所以不是想自己去做事,而是让上帝去做每件事。这种人就从道德的行动主义者,变成纯粹的接受者。[24]
上帝在十字架上的作为,不是外在于我们,轻松自由的上帝忿怒的转移,它也在我们里面发动死的工作,治死我们的旧我,因此是我们必须忍受的上帝主权的行动。
因此,上帝借十字架攻击我们,击打我们的罪性,我们残存的试图自我荣耀自我控制的本性,在此击打中我们与忿怒和恩慈的上帝相遇。
所以保罗说:“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7、惟独十字架治死我们的情欲
论纲22:通过从行为的角度进行思考来领会上帝的不可见之事,这种智慧是出于彻底的骄傲、眼瞎和心硬。
我们的本性,会使我们努力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合乎上帝的旨意,就是按照天然的本性,遵循律法的途径做讨主喜悦的事。比如服事主,荣耀上帝,讨主喜悦。但是,如果不经历十字架,我们背后的生命本质可能是贪婪、情欲,除非它们被击打而被治死,否则我们无力以新造的人遵行上帝的旨意。这是罗马书第8章提出“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之后,立刻提出要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的原因。
因此一个没有经历过十字架拆毁的人,在十字架与天国之外,另有欲求,并且可能诡诈地将他们属灵化。比如对于荣耀、权柄、金钱、情欲的欲求是人类基本的偶像,它们顽固而且狡猾地居住及隐藏在我们的肉体中,除非他们被上帝有效地击打和擒拿。
8、我们主动的功劳不过是一个零
论纲23:律法惹动上帝的忿怒,击杀、咒诅、控告、审判并定罪在基督之外的一切。
律法却始终为所欲为。没有漏洞。它杀戮、咒诅、控告、审判和定罪。这是从外面切入瘾君子密室的第一片干预的利刃。……律法定罪不在基督里的一切。然而在基督里面,却有一条出路。[25]
论纲24:然而,此智慧自身并不是恶的,人也不应逃避律法;然而没有十架神学,人就会以最糟糕的方式误用最好的事物。
没有十架神学,我们就会以最糟糕的方式误用最好的事物,这才是这条论纲的重点。这即是说,除非我们透过受苦和十架看待万事,并由此而讲说真相,除非我们“借着十架和受苦而降卑,自知一无所有”,否则我们就无法不以最糟糕的方式误用和玷污上帝的赏赐。[26]
在行义的过程中,除非我们因为义行而受苦,我们不会越过义行,看见上帝的荣耀,基督的降卑,和上帝主权的恩典。也看不见我们本性的不完全,以及罪恶。在因为义行受苦的过程中,我们看出我们义行之下隐藏的荣耀神学家的面目,并且深深自卑,因此而与钉十字架的耶稣相遇。
当我们的义行成为无有时,上帝就得到了尊荣,唯独恩典,就成为我们的神学。路德的证词清晰地指出:“所有借着受苦而倒空的人,都不再视自己为作工者,反而明白是上帝在他里面作工和做成一切事情。”
路德的证词执行了最后的coup de grace(字面直译:恩典一击!)。“要重生,人必须先死,然后与人子一同复活。我想要强调,死意味着真实地体验到死亡的感觉。”[27]
本书第四章:上帝在我们里面的作为
论纲25:不是有很多善行的人为义,而是在行为之外深深相信基督的人为义。
因为我们的义行,如前面说的,是抵挡上帝的。而且福音的义不同于哲学的义,或者司法的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通过公义的行为获得义,也就是习得之义。但福音的道路迥异,福音的义是赏赐之义,惟独对于自己深深绝望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坟墓中,仰望基督,切切地抓住他,逃奔向他,福德说:“只有那些深深相信基督的人才在上帝面前为义。”
这个义,不是人自己把自己做成了什么,而是“上帝把我们做成我们现在的样式。”[28]
所以,想要获得此义的人,必然经历死、拆毁,然后经历复活,他的死和拆毁,成为生发信心和经历复活大能的机会,然后恩典从在十字架上被撕裂的基督那里浇灌下来。
因为他除了信心之外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恩典催生信心,也催生许多的善行。
论纲26:律法说“做这事”,这事却永远不会做成。恩典说“相信这事”,所有事就都已经成了。
律法只是命令,但律法一无所成,他无法将恩典带给已经被毁坏的生命。而恩典创造信心,此信心就是亚当所失去的。路德曾经在《加拉太书注释》中说:“信心抓住基督,基督成为基督徒的义。”
因为基督成全了律法,所以由恩典赐下的信心,现在越过律法,直接指向基督,在与基督的联合中,律法所要求的所有义,都在与基督位格的联合里被赏赐给了罪人。因此罪人就安息在基督里了。
我们在看自己的时候,如果发现没有善行的记号,不要在意。不要在意我们的恐惧和焦虑。我们注视的地方错了。仰望基督!他已经做成了一切。试图撑住老亚当无济于事。基督没有留下任何给老亚当和老夏娃去做的事情。[29]
自我关注的信徒,无论是关注自己的刚强还是关注自己的软弱,他们都错失了自己之外的基督。仰望基督,我们就从任何的处境和软弱中得到拯救。
论纲27:因此,基督的工作应被称为运作的能力,而我们的行为应被称为作成;因此,我们的作成借着运作的能力而蒙上帝喜悦。
论纲28:上帝的爱不是先发现它喜悦的对象,而是先创造之。人的爱是在受到它所爱对象的吸引之后才产生的。
按照论纲27,这位被我们的信心抓住的基督不止是一个观念,而是满有大能的。因此藉着我们对于基督活泼的相信,上帝在我们里面活泼地工作,也使我们被唤醒而有活泼的工作。
上帝的爱不求自己的益处,而是一味向外涌流,给人带来好处。因此,罪人因为被爱而可爱;他们不是因为可爱而被爱。所以人的爱躲避罪人和恶人。但基督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 13)[30]
人寻找可爱的对象去爱,而上帝的爱在卑微、困苦和罪污中,去创造爱的对象,或者用爱去再造罪人。
对本书后两章的实际应用:
1.我们这些天生的荣耀神学家,我们追求可见的房产和权力、金钱与证券,注重我们自己的才干和恩赐,甚至自夸自己的经验和劳苦,但却忽视基督的荆棘冠冕,我们应该被上帝责备而有所收敛。我们是荣耀神学家,却蒙召服事在十字架上隐藏自己的上帝的教会,如果我们不时时默想十字架上隐藏自己的上帝,凭自己的经验、凭自己的理性、凭自己的才干,甚至凭自己的属灵体验,我们都不能找到他。
惟独在他的道里,在他的福音里,以及在我们的软弱、失败和焦头烂额中,在我们的生命经历拆毁,并且悔改时,我们才可以专注于那一位在十字架上隐藏自己的上帝的荣耀,经历他的能力。
2.上帝必定会在每个他所拣选的人身上动工。笔者特别记得,在自己按照世俗之义,觉得相当正直的地方被光照,被上帝拆毁,又在被律法反复定罪的地方,终于看到自己的不完全,这时候上帝的怜悯如清晨的日光出现,基督的完全被罪人的信心抓住,恩典在残缺不全的人身上涌流。因此恩典是什么?是在我们残缺的地方,基督里的爱自上而下涌流!
主耶稣的教会当下的十字架道路
1.唯独福音是我们的立场。在海德堡论纲的第13条中,我们来到改教运动的核心议题,那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是否有能力行出上帝所喜悦的善行,并且因此使人配得上帝的恩典。意志是否全然堕落,关系到福音要义的根基,关系到唯独基督、唯独恩典,路德认为这是他和天主教对抗的根本议题,为了坚持这一条教义,他要面对的是整个教皇制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威势,而他在这样的问题上站住,就是为上帝的荣耀站住,上帝也必以大能保守为福音争辩的子民,这是改教运动的根本性议题。
由此引出的一个议题是,在家庭教会传统中,是否参与三自的问题,是一个关乎教会是否可以和自由派合作的议题,是一个关系到福音生死的议题。那么在当代的变迁中,我们面对新的宗教政策,我们持守的核心、关系到福音的荣耀的是什么?
我要说,只有福音是我们的立场。教会在权利上可以是低调的,但是在福音上我们必须是高调的。因此我们所有的立场的坚守,都是为了福音而坚守。
2.唯独十字架使我们能够面对整个世界的逼迫。因为上帝不是荣耀神学家的上帝,上帝不在世界显明的地方工作。这个世界的宗教权势,或者各种政治势力,它们通常是反对福音的。正如路德所面对的坚持自由意志的天主教会一样。那么如果我们坚持福音立场,则必须被钉在十字架上,特别是当世界主动地寻求世界的义和政治的义的时候,世界要建立政治的正当性的时候,教会必须被动地受苦。
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如果上帝拒绝在荣耀中启示自己,反而主动地将自己隐藏在十字架上,那么世界与基督就因为十字架而断裂,因为十架神学和荣耀神学分野的这种断言,整个世界对抗我们的时候,正是我们可以断言隐藏在十字架上的上帝和我们在一起承受逼迫的时候。这份信念,使路德可以面对整个世界的反对与逼迫,如果上帝隐藏在十字架上,那么上帝的仆人忍受整个世界的逼迫,又有什么稀奇呢?
3.如果苦难是上帝在教会中主动地工作的结果,而我们面对苦难的时候是完全被动地被上帝工作,那么我们就需要预备好忍受上帝的主动。
4.如果苦难是为了洁净我们的情欲,拆除我们作为荣耀神学家的自夸,那么我们就要预备悔改,也预备经历上帝洁净和更新的工作。
同样,如果教会专注于外面的可见之事,比如聚会的规模,场地的舒适,奉献的多少,却不专注于把自己隐藏在十字架上的上帝,那么上帝难道不会兴起环境来拆毁我们所专注的外在之事,好使我们在受苦中与他相遇,使教会在受苦和空间被挤压的时候,更紧紧联结于基督而走十字架的道路吗?
5.当我们因为行善被引导到一无所有的地步,忍受冤屈的地步的时候,我们就真正走上了十字架的道路。
6.因此我们可以断言:除非与十字架神学相连,否则家庭教会的十字架道路的神学,注重受苦的神学,可能成为另外一种荣耀神学,十字架的神学是十字架道路的根基,十字架的道路,是十字架神学的实践。
在这条道路上,我们对于福音的持守是高调的持守。而对于教会共同体的持守,必须是高度的,但可以低调也可以高调的持守。如果耶稣都要经过苦难才进入荣耀,耶稣的教会在地上被剥夺和羞辱,甚至被耶稣自己管教也不应当让我们感到意外。而我们的福音见证有两个层面,就是面对世俗政府时,可进可退,但坚守福音立场和教会的纯洁;在权利上低调,在立场上坚定;对政府的公共治理权柄保持谦卑顺服,在教会与政治的关系上坚持划清界限;在一切之上,坚持向他们传扬福音。这是我们第一重的福音见证。我们的第二重的福音见证,就是主动地、多多地广传福音,建立教会,这是向整个世代的福音见证。
7.最后,不仅让我们的恶行被拆毁,让我们的义行也被拆毁,在我们软弱的地方,让基督成为我们惟一的安慰。求主恢复我们的信,持守住基要的福音,保守教会的纯洁。如路德说的:“守着在基督里的安息,这就够了。”如果我们软弱或者焦虑,恐惧或者退后,仰望基督!如果我们经历跌倒、失败和拆毁,这正是十字架在我们身上动工的机会。基督复活的大能,正在急难、逼迫、凌辱中临到他的教会。既然“基督的工作应被称为运作的能力”,既然他的爱是主动行动的爱,他的爱去创造值得他爱的对象,让我们在十字架的道路上,对他的爱满怀盼望。
这也许是我们要走的当代的十字架道路。
[1] 格哈德•福德:《论做十架神学家》,任传龙译,上海:三联书店,2017年,第28页。
[2] 同上,第33页。
[3] 同上,第44页。
[4] 同上,第50页。
[5] 同上,第51页。
[6] 同上,第52-53页。
[7] 同上,第55-56页。
[8] 同上,第56页。
[9] 同上,第62页。
[10] 保罗•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段琦,孙善玲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第23-24页。
[11] 福德:《论做十架神学家》,第67页。
[12] 同上。
[13] 同上,第68页。
[14] 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2-23页。
[15] 同上,第23页。
[16] 同上,第23页。
[17] 福德:《论做十架神学家》,第70页。
[18] 同上,第71页。
[19] 同上,第72页。
[20] 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5页。
[21] 福德:《论做十架神学家》,第74页。
[22] 同上,第77页。
[23] 同上,第87页。
[24] 阿尔托依兹:《马丁•路德的神学》,第24页。
[25] 同上,第83页。
[26] 同上,第83页。
[27] 同上,第84页。
[28] 福德:《论做十架神学家》,第93页。
[29] 同上,第97页。
[30] 同上,第100页。